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项目竞标公告项目公告
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项目竞标公告
为确保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顺利进行,经镇党委、政府与宁 (略) 研究决定,现将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
3、项目规模:高湖塘面积:约1100亩(分为63个塘)
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高湖塘养殖图
5、标的内容:本次招标分63个标的进行招标。
二、承包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交塘时间:具体时间由宁 (略) 通知时间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3、因原承包户违约,放弃本轮养殖塘(2023年度-2025年度)的承包权利,本次养殖塘承包招投标事项不允许参加,且户内亲属不予参加。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交押金款时间定于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3月3日下午15:30止转到(户名: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标准海塘管理所,帐号:(略),开户行: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大佳何支行)逾期交押金者无投标资格。
(4)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抵作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未中标者7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3月3日下午15:30止,上午 9 时 0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到 15时 30 分止。
2、报名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农村信用社大厅旁。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①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退保证金的银行卡、户口本。
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七、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百为准)。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八、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5年 3 月 4 日 9时 起~2025年 3月4日 10 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 年 3月4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宁海县 (略) 开标室(镇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由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见投标函)。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份数:1份。
十一、评标方式:
设63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竞标(现场报价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该标的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十二、承租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略)年,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三、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新建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十四、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五、遵守会场投标制度,发现通标予以作废,开标时间按会场时钟确定 10 时10分
十六、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十八、其他:
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2、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3、因原承包户违约,放弃本轮养殖塘(2023年度-2025年度)的承包权利,本次养殖塘承包招投标事项不允许参加,且户内亲属不予参加。
4、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 (略) 所有。
5、中标人须自中标公示期满起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提交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 (略)
办公地址:大佳何镇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起宁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人:宁波和丰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联系人: 张怡 联系电话:0574-(略)
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项目竞标公告
为确保高湖塘养殖塘承包顺利进行,经镇党委、政府与宁 (略) 研究决定,现将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养殖塘承包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
3、项目规模:高湖塘面积:约1100亩(分为63个塘)
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高湖塘养殖图
5、标的内容:本次招标分63个标的进行招标。
二、承包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交塘时间:具体时间由宁 (略) 通知时间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3、因原承包户违约,放弃本轮养殖塘(2023年度-2025年度)的承包权利,本次养殖塘承包招投标事项不允许参加,且户内亲属不予参加。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交押金款时间定于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3月3日下午15:30止转到(户名: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标准海塘管理所,帐号:(略),开户行: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大佳何支行)逾期交押金者无投标资格。
(4)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抵作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未中标者7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3月3日下午15:30止,上午 9 时 0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到 15时 30 分止。
2、报名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农村信用社大厅旁。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①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退保证金的银行卡、户口本。
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七、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百为准)。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八、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5年 3 月 4 日 9时 起~2025年 3月4日 10 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 年 3月4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宁海县 (略) 开标室(镇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由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见投标函)。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份数:1份。
十一、评标方式:
设63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竞标(现场报价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该标的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十二、承租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略)年,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 (略) 置。
十三、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新建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十四、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五、遵守会场投标制度,发现通标予以作废,开标时间按会场时钟确定 10 时10分
十六、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十八、其他:
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2、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3、因原承包户违约,放弃本轮养殖塘(2023年度-2025年度)的承包权利,本次养殖塘承包招投标事项不允许参加,且户内亲属不予参加。
4、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 (略) 所有。
5、中标人须自中标公示期满起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提交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 (略)
办公地址:大佳何镇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起宁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人:宁波和丰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联系人: 张怡 联系电话:057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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