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水制氧装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深圳 (略) 受某大学的委托,对电解水制氧装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电解水制氧装置
二、 项目编号:2025-01-KY-JZXTP-*
三、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电解水制氧装置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电解水制氧装置1套,电解水制氧装置包括制氧制氢有关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电有关设备。制氧制氢有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解槽、纯水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以及氢水分离系统、氧水分离系统、氧气及氢气纯化系统)集成在一个柜体内;氢燃料电池发电有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氢气储罐、燃料电池、 (略) 设备)集成在一个柜体内。柜体采用不锈钢材质,配运输脚轮。
3.3 最高限价:*元
3.4 交货地点:详见技术与商务要求;
四、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 (略)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6.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3月5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领取谈判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 (略) 第五会议室)。
6.3领取要求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 (略) 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 (略)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4)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院校学生或军人等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6)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7.1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3谈判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 (略) (略) (略) 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招标承办机构:深圳 (略)
联 系 人:雷霖生
电 话:*
纪检监督联系人:时先生,电话: *、029-*。
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谈判文件为准。
谈判公告
深圳 (略) 受某大学的委托,对电解水制氧装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电解水制氧装置
二、 项目编号:2025-01-KY-JZXTP-*
三、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电解水制氧装置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电解水制氧装置1套,电解水制氧装置包括制氧制氢有关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电有关设备。制氧制氢有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解槽、纯水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以及氢水分离系统、氧水分离系统、氧气及氢气纯化系统)集成在一个柜体内;氢燃料电池发电有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氢气储罐、燃料电池、 (略) 设备)集成在一个柜体内。柜体采用不锈钢材质,配运输脚轮。
3.3 最高限价:*元
3.4 交货地点:详见技术与商务要求;
四、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 (略)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6.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3月5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领取谈判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 (略) 第五会议室)。
6.3领取要求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 (略) 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 (略)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4)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院校学生或军人等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6)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7.1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3谈判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 (略) (略) (略) 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招标承办机构:深圳 (略)
联 系 人:雷霖生
电 话:*
纪检监督联系人:时先生,电话: *、029-*。
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谈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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