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台3吨纯电动叉车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年1台3吨纯电动叉车 | ||
项目编号: | SZJC-SQ-GF-2025-(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1、本项目为2024年度预算内设备购置项目; 2、 (略) 现共有4台叉车,用于航班保障现场集装货物掉 (略) 置、设备故障维修、无动力设备搬运使用,共需要2台大吨位(7-8吨)叉车,2台小吨位(3吨)叉车; 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 (略) 域的通告》(深府规【2024】2号)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 (略) (略) 域内禁止使用国2及以下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 (略) 叉车涉及1台3吨叉车,车牌号为C-(略)(已报废); 4、本次拟申请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更新采购1台3吨纯电动叉车,预计总费用(略)元(含13%增值税),预计税前总费用为(略).61元; 5、已形成技术需求初稿,后续进一步完善。 | ||
公告名称: | 2024年1台3吨纯电动叉车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http://**); (略) (http://**) | ||
公告信息: | 本采购项目为深圳机场2024年度1台3吨纯电动叉车采购项目(项目编码:SZJC-SQ-GF-2025-(略)),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1台3吨纯电动叉车,预计总费用(略)元(含13%增值税),预计税前总费用为(略).61元。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本项目为2024年度预算内设备购置项目; 2、 (略) 现共有4台叉车,用于航班保障现场集装货物掉 (略) 置、设备故障维修、无动力设备搬运使用,共需要2台大吨位(7-8吨)叉车,2台小吨位(3吨)叉车; 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 (略) 域的通告》(深府规【2024】2号)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 (略) (略) 域内禁止使用国2及以下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 (略) 叉车涉及1台3吨叉车,车牌号为C-(略)(已报废); 4、本次拟申请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更新采购1台3吨纯电动叉车,预计总费用(略)元(含13%增值税),预计税前总费用为(略).61元; 5、已形成技术需求初稿,后续进一步完善。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销售代理商有两家(含)以上持有同一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涉及3吨(3000Kg≤额定起重量<4000Kg)纯电动叉车销售等的供货项目; (3)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清晰的反映项目双方、时间、内容、业主评价、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加盖业主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竞价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 (略) 采购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备注:投标人需按以上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文件,否则作 (略) 理。 | ||
联系人: | 冯锐华 |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名称: | 2024年1台3吨纯电动叉车 | ||
项目编号: | SZJC-SQ-GF-2025-(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1、本项目为2024年度预算内设备购置项目; 2、 (略) 现共有4台叉车,用于航班保障现场集装货物掉 (略) 置、设备故障维修、无动力设备搬运使用,共需要2台大吨位(7-8吨)叉车,2台小吨位(3吨)叉车; 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 (略) 域的通告》(深府规【2024】2号)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 (略) (略) 域内禁止使用国2及以下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 (略) 叉车涉及1台3吨叉车,车牌号为C-(略)(已报废); 4、本次拟申请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更新采购1台3吨纯电动叉车,预计总费用(略)元(含13%增值税),预计税前总费用为(略).61元; 5、已形成技术需求初稿,后续进一步完善。 | ||
公告名称: | 2024年1台3吨纯电动叉车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http://**); (略) (http://**) | ||
公告信息: | 本采购项目为深圳机场2024年度1台3吨纯电动叉车采购项目(项目编码:SZJC-SQ-GF-2025-(略)),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1台3吨纯电动叉车,预计总费用(略)元(含13%增值税),预计税前总费用为(略).61元。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本项目为2024年度预算内设备购置项目; 2、 (略) 现共有4台叉车,用于航班保障现场集装货物掉 (略) 置、设备故障维修、无动力设备搬运使用,共需要2台大吨位(7-8吨)叉车,2台小吨位(3吨)叉车; 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 (略) 域的通告》(深府规【2024】2号)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 (略) (略) 域内禁止使用国2及以下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 (略) 叉车涉及1台3吨叉车,车牌号为C-(略)(已报废); 4、本次拟申请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更新采购1台3吨纯电动叉车,预计总费用(略)元(含13%增值税),预计税前总费用为(略).61元; 5、已形成技术需求初稿,后续进一步完善。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销售代理商有两家(含)以上持有同一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其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涉及3吨(3000Kg≤额定起重量<4000Kg)纯电动叉车销售等的供货项目; (3)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清晰的反映项目双方、时间、内容、业主评价、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加盖业主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竞价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 (略) 采购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备注:投标人需按以上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文件,否则作 (略) 理。 | ||
联系人: | 冯锐华 |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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