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北中华文化学院宣传展板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商比选公告
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拟对宣传展板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商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宣传展板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商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YC-B(略)
三、采购人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
四、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煤机街65-1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马老师 0311-(略)
六、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七、采购内容:学院宣传展板、墙面文化展板、灯箱和书画摄影作品等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近三年在投标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九、比选方式:采取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最终选择两家成为正式成交单位。
十、供应商递交的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参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3.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的宣传展板设计、制作及安装方案;本公司已经中标的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墙面文化展板、灯箱、书画摄影作品等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方案(附合作协议)。
4.业绩证明材料(仅限有效期内的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协议等);
5.报价单。
十一、报价说明:
报价需包含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十二、供应商递交材料: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5年3月4日17:00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递交文件数量为4份(每份均须盖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
十三、递交地点: (略) (略) 煤机街65-1号河北省 (略) 1号楼107室
十四、咨询电话:0311-(略)
十五、比选文件获取:现场发放。发放时间:9:00-17:00(工作日)。发放地点:河北省 (略) 1号楼107室。
十六、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略) 站(//www.http://**)
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拟对宣传展板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商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宣传展板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商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YC-B(略)
三、采购人名称:河北省 (略) (河北 (略) )
四、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煤机街65-1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马老师 0311-(略)
六、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七、采购内容:学院宣传展板、墙面文化展板、灯箱和书画摄影作品等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近三年在投标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九、比选方式:采取报价、业绩、服务方案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最终选择两家成为正式成交单位。
十、供应商递交的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参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3.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的宣传展板设计、制作及安装方案;本公司已经中标的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墙面文化展板、灯箱、书画摄影作品等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方案(附合作协议)。
4.业绩证明材料(仅限有效期内的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协议等);
5.报价单。
十一、报价说明:
报价需包含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十二、供应商递交材料: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5年3月4日17:00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递交文件数量为4份(每份均须盖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
十三、递交地点: (略) (略) 煤机街65-1号河北省 (略) 1号楼107室
十四、咨询电话:0311-(略)
十五、比选文件获取:现场发放。发放时间:9:00-17:00(工作日)。发放地点:河北省 (略) 1号楼107室。
十六、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略) 站(//www.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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