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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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公告

全校各单位:

经实验室与设 (略) 处长办公会研究并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在实验室与设 (略) 范围内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实验室与设 (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资格及职位要求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执行。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或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单位党委举荐合适人选。

2.资格审查

实验室与设 (略) 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

实验室与设 (略) (略) 长办公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并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发布考察公告。

5.组织考察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人选

实验室与设 (略) (略) 长办公会进行讨论研究,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并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报人事部审批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人事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报名或推荐人员请填写《实验室与设 (略) 民主推荐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设 (略)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bc @http://**,邮件主题命名为“点击查看>>报名材料”。

2.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

3. 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略) 理。

4.民主推荐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校纪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实验室与设 (略) 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报名表


实验室与设 (略)

2025年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实验室与设 (略)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公告

下一条:武汉大学废 (略) 置结果中标公示 (2025-01号)

全校各单位:

经实验室与设 (略) 处长办公会研究并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在实验室与设 (略) 范围内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实验室与设 (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资格及职位要求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执行。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或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单位党委举荐合适人选。

2.资格审查

实验室与设 (略) 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

实验室与设 (略) (略) 长办公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并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发布考察公告。

5.组织考察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人选

实验室与设 (略) (略) 长办公会进行讨论研究,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并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报人事部审批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人事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报名或推荐人员请填写《实验室与设 (略) 民主推荐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设 (略)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bc @http://**,邮件主题命名为“点击查看>>报名材料”。

2.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

3. 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略) 理。

4.民主推荐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校纪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实验室与设 (略) 选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报名表


实验室与设 (略)

2025年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实验室与设 (略)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公告

下一条:武汉大学废 (略) 置结果中标公示 (202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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