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补贴政策的
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残联、 (略) :
为进 (略) 有关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工作的要求,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 (略) 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增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方案(2024-2026年)》(温政办〔2024〕59号),现就进 (略) 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
(一)申报对象: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特色和较强的社会责任,用工安全规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在吸纳残疾人就业方面具有表率作用。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5%,且超过5人。未受到过行政机关 (略) 理 (略) 罚。
(三)认定规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评估认定1次,每次不超过10个。
(四)认定程序:1.用人单位填报《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和《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认定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县(市、区)残联。2.各县(市、区)残联于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初审,择优推荐1-2家评分80分以上的就业 (略) 残联。3.市级残联于每年10月31日前对就业基地进行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安置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补贴条件:安置就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略) 户籍,持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在岗。按规定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补贴标准:医疗卫生机构每安置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稳定就业的,给予每年(略)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安置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医疗卫生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社保医保缴纳清单及银行工资流水清单,向机构所在地残联申报。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三、盲人医疗按摩所开办补贴
(一)补贴对象:盲人医疗按摩所。
(二)补贴条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
(三)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投入(包含医保定点相关软件),给予一次性最高(略)元开办补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盲人医疗按摩所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盲人医疗按摩所实际投入清单及原始发票,向机构所在地残联申报。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四、市级孤独症青年支持性就业实践基地补贴
(一)补贴对象:企业、社会团体。
(二)补贴条件: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含),有固定的就业培训场所。2.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3.具备社工等孤独症青年实方米,有规范,安全的物业管理和水电、消防、通讯等公用配套设施和有服务,有无障碍设施等。2.有健全的制度和管理团队。创业就业扶持、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有管理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3.有明显的效果。有条件承接残疾人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残疾人100人次以上,培训周期不少于10天;实现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以上。
(三)补贴标准:经市级认定后给予(略)元一次性补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融合就业基地补贴申请表》(附件9)、机构营业执照、 (略) 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花名册以、 (略) 残疾人培训花名册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向机构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
(五)资金来源: (略) 级财政承担。
九、劳务派遣就业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经残联部 (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1.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按规定已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3.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 (略) 户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每安置一人给予1000元补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劳务派遣机构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0)、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略) 安置残疾人花名册》(见附件11)、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社保医保缴纳清单及全年残疾人职工银行工资流水清单,于每年8-9月向征缴残保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六)其他:帮扶性就业基地类型不列入补贴范围; (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安置同 (略) 就业仅享受一次补贴。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本通知与其他相关就业、培训政策重叠的,同一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同类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特别明确执行期限的除外)。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个别县(市、区)原规定补助标准高于本通知的,可保留执行;涉及国家、省级规定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各县(市、区)残联加强对各项补贴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强化工作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落实信息公开电话,明确责任到人。
4. (略) 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1.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申请表
2.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认定表
3. (略)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安置就业补贴申领表
4. (略) 盲人医疗按摩所补贴申请表
5. (略) 孤独症青年支持性就业实践基地补贴申请表
6. (略) 孤独症青年及家庭创办经济实体补贴申请表
7. (略) 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申请表
8. (略) 非遗助残培训基地补贴申请表
9. (略) 融合就业基地补贴申请表
10. (略) 劳务派遣机构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11. (略) 安置残疾人花名册
(略) 残疾人联合会 (略) (略)
2025年XX月XX 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补贴政策的
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残联、 (略) :
为进 (略) 有关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工作的要求,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 (略) 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增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方案(2024-2026年)》(温政办〔2024〕59号),现就进 (略) 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
(一)申报对象: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特色和较强的社会责任,用工安全规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在吸纳残疾人就业方面具有表率作用。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5%,且超过5人。未受到过行政机关 (略) 理 (略) 罚。
(三)认定规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评估认定1次,每次不超过10个。
(四)认定程序:1.用人单位填报《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和《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认定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县(市、区)残联。2.各县(市、区)残联于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初审,择优推荐1-2家评分80分以上的就业 (略) 残联。3.市级残联于每年10月31日前对就业基地进行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安置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补贴条件:安置就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略) 户籍,持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在岗。按规定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补贴标准:医疗卫生机构每安置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稳定就业的,给予每年(略)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安置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医疗卫生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社保医保缴纳清单及银行工资流水清单,向机构所在地残联申报。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三、盲人医疗按摩所开办补贴
(一)补贴对象:盲人医疗按摩所。
(二)补贴条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
(三)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投入(包含医保定点相关软件),给予一次性最高(略)元开办补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盲人医疗按摩所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盲人医疗按摩所实际投入清单及原始发票,向机构所在地残联申报。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四、市级孤独症青年支持性就业实践基地补贴
(一)补贴对象:企业、社会团体。
(二)补贴条件: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含),有固定的就业培训场所。2.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3.具备社工等孤独症青年实方米,有规范,安全的物业管理和水电、消防、通讯等公用配套设施和有服务,有无障碍设施等。2.有健全的制度和管理团队。创业就业扶持、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有管理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3.有明显的效果。有条件承接残疾人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残疾人100人次以上,培训周期不少于10天;实现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以上。
(三)补贴标准:经市级认定后给予(略)元一次性补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融合就业基地补贴申请表》(附件9)、机构营业执照、 (略) 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花名册以、 (略) 残疾人培训花名册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向机构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
(五)资金来源: (略) 级财政承担。
九、劳务派遣就业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经残联部 (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条件:1.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按规定已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3.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 (略) 户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每安置一人给予1000元补贴。
(四)申报流程:需携带《 (略) 劳务派遣机构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0)、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略) 安置残疾人花名册》(见附件11)、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社保医保缴纳清单及全年残疾人职工银行工资流水清单,于每年8-9月向征缴残保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六)其他:帮扶性就业基地类型不列入补贴范围; (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安置同 (略) 就业仅享受一次补贴。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本通知与其他相关就业、培训政策重叠的,同一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同类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特别明确执行期限的除外)。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个别县(市、区)原规定补助标准高于本通知的,可保留执行;涉及国家、省级规定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各县(市、区)残联加强对各项补贴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强化工作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落实信息公开电话,明确责任到人。
4. (略) 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1.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申请表
2. (略)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认定表
3. (略)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安置就业补贴申领表
4. (略) 盲人医疗按摩所补贴申请表
5. (略) 孤独症青年支持性就业实践基地补贴申请表
6. (略) 孤独症青年及家庭创办经济实体补贴申请表
7. (略) 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申请表
8. (略) 非遗助残培训基地补贴申请表
9. (略) 融合就业基地补贴申请表
10. (略) 劳务派遣机构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11. (略) 安置残疾人花名册
(略) 残疾人联合会 (略) (略)
2025年XX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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