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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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疆德鸿 (略) 根据 新疆医科大学 (略) 委托,对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略)

2、招标项目编号:##

3、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

4、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类型:施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其他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装修/改造面积(幕墙):5100.00平方米、装修/改造面积:6358.34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功能性改造提升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招标范围:本工程中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

(2)、标段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标段合同估算价:5600.#元

(5)、保证金:#.0元

(6)、标段(包)内容:本工程为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建筑高度:30米,单跨跨度:12米,装修/改造面积(幕墙):5100.00平方米、装修/改造面积:6358.34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功能性改造提升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 招标范围:本工程中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7)、标段工程规模:#.34平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略) 公共 (略) (http://**)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7、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 (略) (略) (略) http://**:809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27日起至2025年03月10日 10:30止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 (略) 网上递交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 宿亮

电话:#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新疆德鸿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楚、李娟娟

电话: 0991-#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电话: 0991-#,0991-#,0991-#

新疆德鸿 (略) 根据 新疆医科大学 (略) 委托,对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略)

2、招标项目编号:##

3、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

4、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类型:施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其他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装修/改造面积(幕墙):5100.00平方米、装修/改造面积:6358.34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功能性改造提升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招标范围:本工程中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

(2)、标段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标段合同估算价:5600.#元

(5)、保证金:#.0元

(6)、标段(包)内容:本工程为新疆医科大学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中心,建筑高度:30米,单跨跨度:12米,装修/改造面积(幕墙):5100.00平方米、装修/改造面积:6358.34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功能性改造提升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 招标范围:本工程中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7)、标段工程规模:#.34平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略) 公共 (略) (http://**)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7、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 (略) (略) (略) http://**:809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27日起至2025年03月10日 10:30止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 (略) 网上递交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 宿亮

电话:#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新疆德鸿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楚、李娟娟

电话: 0991-#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电话: 0991-#,0991-#,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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