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水利水电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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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水利水电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水利水电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规定,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在闽 (略) 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 (略) 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

  所申报的专业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简明表中申报专业须为以上专业之一,申报材料所体现的工作业绩和代表作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三、申报程序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略) 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 (略) 址:http://**:9080(福建省 (略)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线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14日,线上审核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17:30。

  2. 申报流程。(1)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要求做好材料备份、申报;(2)请各单位组织指导申报人员按照“福 (略) ”的“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并于2025年3月21日17:30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3. 线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 (略) 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 (略) ”,请联系福建省 (略) ,电话:0591-*。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3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送地点: (略) (略) 229号福建省水利厅1814室。

  联系电话:0591-*、*。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省直单位(含省级人事代理机构)职改办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根据省政 (略) 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省属科研机构“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材料。

  (二)《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一式25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不折叠)。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在左侧粘贴成册,均须原章原印,复印件无效)。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1份。

  (五)任期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须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六)任现职期间,每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90学时的有效凭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 学历、学位证书(凡在教 (略) 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 (略) 在线验证报告,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多个学历,从中专开始要逐一列明,成人在职学历的各前置学历须在《简明表》中按要求逐一注明专业、学制、学历形式及层次等信息);

  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现职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4. 在评审表或简明表中涉及任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有关获奖证书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

  (八)任现职期间个人独立撰写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专业技术代表作(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学历破格申报者须提供3篇本行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九)提供至少两项任现职后担任技术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十)破格申报人员应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十一)光盘1张,光盘刻录内容以申报人姓名建一文件包,文件包应存储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可编辑的简明表、申请备案表、专业技术代表作(注明代表作名称+姓名+申报单位)。

  (十二)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提交的证书(除学历证书)、奖项、业绩等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十三)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和代表作,未补充新业绩和代表作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审核要求

  1.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代表作、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审核、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中推荐意见栏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 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审核,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评审材料须经主管单位、平潭综 (略) 或厅(局)职改办审核,并签注推荐意见。各种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后报复印件。

  3.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装入专用档案盒,在档案盒正面贴上材料目录清单及评审材料分类标识。破格申报者应在档案盒右上角注明“破格”,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条款。

  4. 取得对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执行。申报时,应在《简明表》中注明有关情况、相应专业及证书号,资格证书应能在国家职业 (略) (http://**)查询。

  (二)监管要求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代表作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立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三)其他事项

  简明表、评审表、备案表以及线上申报操作手册等材料可在福建 (略) 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审(http://**)或福 (略) (http://**:9080)中下载。

  附件:1.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2.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

  3.材料目录清单

  福建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5年2月21日

省直有关单位、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水利水电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规定,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在闽 (略) 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 (略) 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

  所申报的专业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简明表中申报专业须为以上专业之一,申报材料所体现的工作业绩和代表作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三、申报程序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略) 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 (略) 址:http://**:9080(福建省 (略)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线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14日,线上审核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17:30。

  2. 申报流程。(1)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要求做好材料备份、申报;(2)请各单位组织指导申报人员按照“福 (略) ”的“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并于2025年3月21日17:30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3. 线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 (略) 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 (略) ”,请联系福建省 (略) ,电话:0591-*。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3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送地点: (略) (略) 229号福建省水利厅1814室。

  联系电话:0591-*、*。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省直单位(含省级人事代理机构)职改办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根据省政 (略) 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省属科研机构“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材料。

  (二)《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一式25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不折叠)。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在左侧粘贴成册,均须原章原印,复印件无效)。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1份。

  (五)任期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须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六)任现职期间,每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90学时的有效凭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 学历、学位证书(凡在教 (略) 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 (略) 在线验证报告,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多个学历,从中专开始要逐一列明,成人在职学历的各前置学历须在《简明表》中按要求逐一注明专业、学制、学历形式及层次等信息);

  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现职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4. 在评审表或简明表中涉及任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有关获奖证书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

  (八)任现职期间个人独立撰写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专业技术代表作(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学历破格申报者须提供3篇本行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九)提供至少两项任现职后担任技术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十)破格申报人员应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十一)光盘1张,光盘刻录内容以申报人姓名建一文件包,文件包应存储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可编辑的简明表、申请备案表、专业技术代表作(注明代表作名称+姓名+申报单位)。

  (十二)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提交的证书(除学历证书)、奖项、业绩等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

  (十三)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和代表作,未补充新业绩和代表作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审核要求

  1.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代表作、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审核、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中推荐意见栏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 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审核,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评审材料须经主管单位、平潭综 (略) 或厅(局)职改办审核,并签注推荐意见。各种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后报复印件。

  3.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装入专用档案盒,在档案盒正面贴上材料目录清单及评审材料分类标识。破格申报者应在档案盒右上角注明“破格”,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条款。

  4. 取得对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执行。申报时,应在《简明表》中注明有关情况、相应专业及证书号,资格证书应能在国家职业 (略) (http://**)查询。

  (二)监管要求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代表作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立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三)其他事项

  简明表、评审表、备案表以及线上申报操作手册等材料可在福建 (略) 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审(http://**)或福 (略) (http://**:9080)中下载。

  附件:1.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2.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

  3.材料目录清单

  福建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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