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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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提供 (略) 场竞争环境,北 (略) 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本次拟比选采购代理服务商1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 (略) 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单位: (略) (略) 重大项目办公室

  项目内容:能够从事采购代理业务,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略) (略) 重大项目办公室比选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比选结果有效期内,若无特殊情况,北 (略) 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相关采购的招标和比选活动均委托中选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系营利法人;

  2.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 (略) 罚;

  3. 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 (略) 》 (略) 站《 (略) (略) 》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4. 申请人应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5. 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金额说明

  项目金额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算,同时不 (略) 立项批复金额。

  四、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28日18时00分,报名单位于2025年02月28日18:*@*ttp://**,比选单位在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按发件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2025年2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比选文件登记领取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 (略) 名称,联系方式等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快递至北京经济技 (略) (略) 15号朝林大厦C505。

  (三)有无回避情况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真权、牛与可

  联系电话:010-(略)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 (略) (略) 15号朝林大厦C505

  为提供 (略) 场竞争环境,北 (略) 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本次拟比选采购代理服务商1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 (略) 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单位: (略) (略) 重大项目办公室

  项目内容:能够从事采购代理业务,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略) (略) 重大项目办公室比选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比选结果有效期内,若无特殊情况,北 (略) 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相关采购的招标和比选活动均委托中选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系营利法人;

  2.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 (略) 罚;

  3. 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 (略) 》 (略) 站《 (略) (略) 》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4. 申请人应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5. 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金额说明

  项目金额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算,同时不 (略) 立项批复金额。

  四、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28日18时00分,报名单位于2025年02月28日18:*@*ttp://**,比选单位在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按发件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2025年2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比选文件登记领取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 (略) 名称,联系方式等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快递至北京经济技 (略) (略) 15号朝林大厦C505。

  (三)有无回避情况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真权、牛与可

  联系电话:010-(略)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 (略) (略) 15号朝林大厦C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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