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綦江区定点诊所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核查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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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綦江区定点诊所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核查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略) (略) (略) 对 2025 (略) 定点诊所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核查服务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社会服务
需求描述
区内所有在正常经营的医保定点诊所170家(含门诊部)、2024年新纳入医保结算的诊所及零售药店2024年统筹基金发生额#元及以上的(双通道药店全覆盖)。具体 (略) (略) 提供。主查定点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核查过程中可根据违规情况等核查需要,延伸核查时间段。六、核查业务内容本次核查主要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各定点诊所和药店 (略) 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行为;(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行为;(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行为;(四)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略) 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行为;(五)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行为;(六)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行为;(七)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行为;(八)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行为;(九)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行为;(十)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将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行为,定点零售药店无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未在岗售卖药品进行医保结算行为;(十一)处 (略) 方进行医保结算行为;(十二)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医保协议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 元 1(件) #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04 16: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2025年3月4日
  • (二)交付地点:
    供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如用邮递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供应商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办公室( (略) 民服务中心);邮递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 联系人:
    张红进
  • 联系电话:
    023-#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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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对 2025 (略) 定点诊所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核查服务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社会服务
需求描述
区内所有在正常经营的医保定点诊所170家(含门诊部)、2024年新纳入医保结算的诊所及零售药店2024年统筹基金发生额#元及以上的(双通道药店全覆盖)。具体 (略) (略) 提供。主查定点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核查过程中可根据违规情况等核查需要,延伸核查时间段。六、核查业务内容本次核查主要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各定点诊所和药店 (略) 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行为;(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行为;(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行为;(四)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略) 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行为;(五)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行为;(六)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行为;(七)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行为;(八)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行为;(九)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行为;(十)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将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行为,定点零售药店无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未在岗售卖药品进行医保结算行为;(十一)处 (略) 方进行医保结算行为;(十二)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医保协议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 元 1(件) #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04 16: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2025年3月4日
  • (二)交付地点:
    供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如用邮递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供应商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办公室( (略) 民服务中心);邮递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 联系人:
    张红进
  • 联系电话:
    023-#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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