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厦门仓库电池间隔墙改造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为消除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完善 (略) 设置及保障电池间 (略) 域安全运营,拟开展福 (略) 2025-2026年厦门仓库电池间隔墙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物资 | 单位 | 数量 |
1 | 硅酸钙板隔墙 | 平方 | 84 |
2 | 防火夹芯板吊顶 | 平方 | 110 |
3 | 辅材 | 批 | 1 |
4 | 卷闸门 | 扇 | 2 |
5 | 人工 | 工日 | 6 |
6 | 垃圾清运 | 车 | 1 |
三、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实施地点: (略) (略) (略) 356-358号。
五、基本要求:
5.1本项目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5.2验收合格后,且收到*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本项目费用。
5.3所有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标准),优先采用最新版本技术规范。
六、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5.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七、评审原则及成交原则:
(1)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有效响应供应商仅1家的,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2)询比转直接采购的,原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原评审委员会作为谈判小组。
八、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8.1评审报价以各供应商应答报价中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2成交候选人且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根据有效供应商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8.3若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则按供应商额外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同类项目业绩,以业绩金额大小排序,若业绩相同,则按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进行排序,由采购人推选最终成交供应商。
8.4最终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
九、获取询比文件联系人及时间
联系人:徐力宁,联系电话:*,联系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十、递交时间及联系人:有意向且有资质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5日9点00 (略) (略) (略) 356-358号递交响应报价表。联系人:徐力宁,联系电话:*。需提交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福 (略)
2025年2月26日
一、项目概况:为消除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完善 (略) 设置及保障电池间 (略) 域安全运营,拟开展福 (略) 2025-2026年厦门仓库电池间隔墙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物资 | 单位 | 数量 |
1 | 硅酸钙板隔墙 | 平方 | 84 |
2 | 防火夹芯板吊顶 | 平方 | 110 |
3 | 辅材 | 批 | 1 |
4 | 卷闸门 | 扇 | 2 |
5 | 人工 | 工日 | 6 |
6 | 垃圾清运 | 车 | 1 |
三、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实施地点: (略) (略) (略) 356-358号。
五、基本要求:
5.1本项目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5.2验收合格后,且收到*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本项目费用。
5.3所有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标准),优先采用最新版本技术规范。
六、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5.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七、评审原则及成交原则:
(1)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有效响应供应商仅1家的,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2)询比转直接采购的,原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原评审委员会作为谈判小组。
八、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8.1评审报价以各供应商应答报价中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2成交候选人且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根据有效供应商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8.3若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则按供应商额外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同类项目业绩,以业绩金额大小排序,若业绩相同,则按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进行排序,由采购人推选最终成交供应商。
8.4最终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
九、获取询比文件联系人及时间
联系人:徐力宁,联系电话:*,联系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十、递交时间及联系人:有意向且有资质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5日9点00 (略) (略) (略) 356-358号递交响应报价表。联系人:徐力宁,联系电话:*。需提交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福 (略)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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