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键科厂房改造屋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采购人)委托湖北胜捷 (略) 拟就“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键科厂房改造屋面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键科厂房改造屋面工程。
2、项目预算价:人民币*.84元。
3、工程概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厂房原有彩钢瓦屋面、保温层拆除、安装,屋面高度9米,跨度25米。拆除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运距150米以内,彩钢瓦厚度0.5mm,吊装自行考虑。
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10、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提供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复印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供应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到湖北胜捷 (略) (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报名时持下述盖章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该供应商(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证明);③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湖北胜捷 (略) (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会议室;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3月10日10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胜捷 (略) (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会议室。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该供应商(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注: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如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委托人与参与磋商会议的委托人不一致,须在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
六、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2月26日。
信息发布媒体: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逊大道9号科创园
联系人:钟晴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
联 系 人:周巧
电 话:0717-*
(略) (略) (采购人)委托湖北胜捷 (略) 拟就“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键科厂房改造屋面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键科厂房改造屋面工程。
2、项目预算价:人民币*.84元。
3、工程概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厂房原有彩钢瓦屋面、保温层拆除、安装,屋面高度9米,跨度25米。拆除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运距150米以内,彩钢瓦厚度0.5mm,吊装自行考虑。
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10、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提供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复印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供应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到湖北胜捷 (略) (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报名时持下述盖章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该供应商(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证明);③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湖北胜捷 (略) (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会议室;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3月10日10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胜捷 (略) (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会议室。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该供应商(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注: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如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委托人与参与磋商会议的委托人不一致,须在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
六、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2月26日。
信息发布媒体: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逊大道9号科创园
联系人:钟晴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
联 系 人:周巧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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