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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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025-02-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t02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 (略) 北京分行

四、拟采购服务的内容:拟采购一家物业服务商,为北 (略) 支行提供物业服务。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丽金智地 (略) 于2024年9月29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现由我行实施《北 (略) 支行购置营运用房、商业用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营运用房位于丽金智地中心西塔10层1001、1002、1004,商业用房位于丽金智地中心西塔一层101号。根据前期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作协议》,依据预售合同中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即物业管理责任均由北京丽金智地 (略) 委托北京仲量联行 (略) 第一分公司履行。

依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中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物业相关的设备、设施及服务与现有的设备、设施及服务存在共用、共生关系且难以实施分割管理的。”

综上所述,我行新租赁营运用房和商业用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具备单一来源属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仲量联行 (略) 第一分公司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仲量联行 (略) 第一分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 (略) 北京分行

采购人地址:北京通州邮储大厦(副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邮箱:*@*63.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025-02-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海淀区支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t02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 (略) 北京分行

四、拟采购服务的内容:拟采购一家物业服务商,为北 (略) 支行提供物业服务。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丽金智地 (略) 于2024年9月29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现由我行实施《北 (略) 支行购置营运用房、商业用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营运用房位于丽金智地中心西塔10层1001、1002、1004,商业用房位于丽金智地中心西塔一层101号。根据前期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作协议》,依据预售合同中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即物业管理责任均由北京丽金智地 (略) 委托北京仲量联行 (略) 第一分公司履行。

依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中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物业相关的设备、设施及服务与现有的设备、设施及服务存在共用、共生关系且难以实施分割管理的。”

综上所述,我行新租赁营运用房和商业用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具备单一来源属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仲量联行 (略) 第一分公司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仲量联行 (略) 第一分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 (略) 北京分行

采购人地址:北京通州邮储大厦(副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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