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区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 (略)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根 (略) 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桂商建发〔2024〕60号)、《 (略) 商务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4〕55号)等文件要求, (略) 范围内广泛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及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新建或升 (略) 场、 (略) 场。
(1)水、电、空调、通风、照明、通讯、仓储、存储、停车场、 (略) 、 (略) 、主体结构等建设改造;
(2)配备交易设施、电子结算、冷藏冷冻、检验检测、卫生、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
2.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略)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水、电、照明、空调、电梯、存储、通讯、购物车、货架、收银等投入;
(2)配备与娱乐、休闲、临时停车位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配备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设施、线上线下购物、卫生、安防相关设备。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水、气、强弱电、货架、仓储、安防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
2.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快递物流站点。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水、气、强弱电改造、货架、仓储、安防等投入;
(2)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
3.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设施、设备投入。
建设共同配送相关仓库、货架、分拣、装卸等投入。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新建或升级改造大型流 (略) 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
(1)前置仓、物流仓储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分拣包装、陈列、货架、仓库、结算管理、装卸设备、安防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
2.传统商贸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
支持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多业态发展相关投入,包括装修、货架、仓储等设施设备投入。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新建或升级改造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集配中心、 (略) 场。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钢构顶棚、仓库等投入;
(2)配备预冷保鲜、分拣包装、分级、初加工、切割破碎等 (略) 理设施设备;
(3)卫生、检验检测、搬运、安防等设施设备投入。
(五)改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
(1)商贸企业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钢构顶棚、仓库等;
(2)购物、陈列、订餐、休闲娱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打印、充气充电、便民帮扶专柜等服务增加的设备设施等投入。
(六)完善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
(1)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的改造装修设备投入等;
(2)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仓储、暂存设备、搬运、叉车、拖车、计量、地磅、维修仪器、运输、结算等投入。
2.改造建设乡镇商贸中 (略) 点
(1)乡镇商贸中 (略) 点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等设施的装修、设施设备等投入;
(2)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仓储、暂存设备、叉车、拖车、地磅、维修仪器、运输、结算等投入;
(3)用于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
二、不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不支持的项目类别
1.已获得或已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社等单位)支持的项目。
2.获得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占总投资50%及以上的项目。
3.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或项目承担主体(即申报企业)为房地产企业、物业(置业)管理公司的项目。
4.位于县城的商贸中心项目,位于街道的商贸中心、超市、 (略) 场项目。
5.单一的 (略) 点或村级便民店建设项目。
6.仍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服务期内的示范县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已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服务期的示范县,新的物流共同配送项目需出具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认为确有提质升级必要性,方能纳入支持范围)。
7.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加工厂项目。
8. (略) 理设施共享性以及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对外销售和当地农民增收带动性不强的农产品上行(含冷链屠宰)项目。
9. (略) 场建设项目(市场 (略) (略) 周边,市场消费者以大型农产品商家企业或经销商等大客户为主,市场业态以农产品集散、批发为主)。
10.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或报废机动车拆解中心项目。
(二)不支持的项目建设内容
1.土地购置、征地拆迁的支出。
2.除前文所列允许支持之外的其他土建支出。
3.企业办公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脑和办公楼、宿舍等建设支出。
4.用于支付罚款、利息、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的支出。
5.工作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环评、项目申报和评审、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引入第三方监理等支出。
6.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招待、广告宣传推广、人员工资、租金、流量费、技术服务等支出。
7.冷链车辆、物流配送车等。
8.项目实施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出为不含税金额的增值税进项税。
三、项目承担主体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对公账户,并能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管理和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应一致;
(五)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申请,且不得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包括不得多头申报)。
四、项目建设期限
申报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补贴额度
1.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
2.补贴额度: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略)元。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7日17:00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附件1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无需提交);
2.附件2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
3.附件3 项目承诺书;
4.附件4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5年)。
(三)材料投递
请按时将附件2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附件4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5年)*@*ttp://**。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琳
联系电话:0779-(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为深入推进 (略)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根 (略) 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桂商建发〔2024〕60号)、《 (略) 商务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4〕55号)等文件要求, (略) 范围内广泛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及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新建或升 (略) 场、 (略) 场。
(1)水、电、空调、通风、照明、通讯、仓储、存储、停车场、 (略) 、 (略) 、主体结构等建设改造;
(2)配备交易设施、电子结算、冷藏冷冻、检验检测、卫生、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
2.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略)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水、电、照明、空调、电梯、存储、通讯、购物车、货架、收银等投入;
(2)配备与娱乐、休闲、临时停车位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配备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设施、线上线下购物、卫生、安防相关设备。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水、气、强弱电、货架、仓储、安防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
2.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快递物流站点。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水、气、强弱电改造、货架、仓储、安防等投入;
(2)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
3.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设施、设备投入。
建设共同配送相关仓库、货架、分拣、装卸等投入。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新建或升级改造大型流 (略) 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
(1)前置仓、物流仓储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分拣包装、陈列、货架、仓库、结算管理、装卸设备、安防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
2.传统商贸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
支持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多业态发展相关投入,包括装修、货架、仓储等设施设备投入。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新建或升级改造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集配中心、 (略) 场。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钢构顶棚、仓库等投入;
(2)配备预冷保鲜、分拣包装、分级、初加工、切割破碎等 (略) 理设施设备;
(3)卫生、检验检测、搬运、安防等设施设备投入。
(五)改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
(1)商贸企业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钢构顶棚、仓库等;
(2)购物、陈列、订餐、休闲娱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打印、充气充电、便民帮扶专柜等服务增加的设备设施等投入。
(六)完善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
(1)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的改造装修设备投入等;
(2)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仓储、暂存设备、搬运、叉车、拖车、计量、地磅、维修仪器、运输、结算等投入。
2.改造建设乡镇商贸中 (略) 点
(1)乡镇商贸中 (略) 点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等设施的装修、设施设备等投入;
(2)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仓储、暂存设备、叉车、拖车、地磅、维修仪器、运输、结算等投入;
(3)用于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
二、不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不支持的项目类别
1.已获得或已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社等单位)支持的项目。
2.获得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占总投资50%及以上的项目。
3.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或项目承担主体(即申报企业)为房地产企业、物业(置业)管理公司的项目。
4.位于县城的商贸中心项目,位于街道的商贸中心、超市、 (略) 场项目。
5.单一的 (略) 点或村级便民店建设项目。
6.仍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服务期内的示范县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已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服务期的示范县,新的物流共同配送项目需出具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认为确有提质升级必要性,方能纳入支持范围)。
7.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加工厂项目。
8. (略) 理设施共享性以及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对外销售和当地农民增收带动性不强的农产品上行(含冷链屠宰)项目。
9. (略) 场建设项目(市场 (略) (略) 周边,市场消费者以大型农产品商家企业或经销商等大客户为主,市场业态以农产品集散、批发为主)。
10.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或报废机动车拆解中心项目。
(二)不支持的项目建设内容
1.土地购置、征地拆迁的支出。
2.除前文所列允许支持之外的其他土建支出。
3.企业办公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脑和办公楼、宿舍等建设支出。
4.用于支付罚款、利息、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的支出。
5.工作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环评、项目申报和评审、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引入第三方监理等支出。
6.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招待、广告宣传推广、人员工资、租金、流量费、技术服务等支出。
7.冷链车辆、物流配送车等。
8.项目实施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出为不含税金额的增值税进项税。
三、项目承担主体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对公账户,并能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管理和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应一致;
(五)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申请,且不得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包括不得多头申报)。
四、项目建设期限
申报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补贴额度
1.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
2.补贴额度: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略)元。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7日17:00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附件1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无需提交);
2.附件2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
3.附件3 项目承诺书;
4.附件4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5年)。
(三)材料投递
请按时将附件2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附件4 广西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2025年)*@*ttp://**。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琳
联系电话:0779-(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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