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征集配送企业需求公示第1包
医用耗材征集配送企业公告
(略) 医疗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请符合要求的配送企业前来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
一、医用耗材遴选品种详见附件。
二、预算:据实结算。
三、配送企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所供耗材要求的经营和运输资质。
四、响应配送企业递交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配送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配送企业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须提供配送企业 (略) 平台采购结果列表中的证明材料。
五、资料须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每页均加盖配送企业或生产企业鲜章。纸质资料统一用A4纸备齐并用文件夹按顺序整理好,所有报名资料经密封后交至联系人指定地址。
六、资料报送时间地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名,从2月26日到3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成功后,报价时间按报价须知执行。
七、申报资料递交地点: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张先生
八、各医用耗材生产厂(商)家不得直接与本次申报工作无关人员联系。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431-(略)
移动电话:(略)
附件: (略) 耗材明细表
(略) 址下载附件医用耗材征集配送企业公告
(略) 医疗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请符合要求的配送企业前来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
一、医用耗材遴选品种详见附件。
二、预算:据实结算。
三、配送企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所供耗材要求的经营和运输资质。
四、响应配送企业递交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配送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配送企业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须提供配送企业 (略) 平台采购结果列表中的证明材料。
五、资料须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每页均加盖配送企业或生产企业鲜章。纸质资料统一用A4纸备齐并用文件夹按顺序整理好,所有报名资料经密封后交至联系人指定地址。
六、资料报送时间地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名,从2月26日到3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成功后,报价时间按报价须知执行。
七、申报资料递交地点: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张先生
八、各医用耗材生产厂(商)家不得直接与本次申报工作无关人员联系。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431-(略)
移动电话:(略)
附件: (略) 耗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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