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解除聘任评审专家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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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解除聘任评审专家的通知书

刘英华(专家证号SC*):

因你自愿申请不再担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第二十三条“评审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聘任:(一)聘期内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的……”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解除聘任,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2月24日

刘英华(专家证号SC*):

因你自愿申请不再担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第二十三条“评审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聘任:(一)聘期内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的……”之规定,我厅决定对你解除聘任,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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