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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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预招标公告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预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招 (略)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
2、购置内容:新能源公交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新能源公交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5 09:00至2025-03-0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九 (略) (https://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博韬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建华南大街33号,联系人:程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电话:0318-*
电子邮箱:*@*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韬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河 (略) (略) 建华南大街33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杜贵明
联系人: 程工
电话:
0318-*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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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预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招 (略)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
2、购置内容:新能源公交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新能源公交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5 09:00至2025-03-0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九 (略) (https://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博韬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建华南大街33号,联系人:程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电话:0318-*
电子邮箱:*@*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韬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河 (略) (略) 建华南大街33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杜贵明
联系人: 程工
电话:
0318-*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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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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