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施工)已由 (略) 发 (略) 以 融发改审批〔2024〕622 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除申请专项债(福清融侨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剩余部分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略) (略)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龙江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①建设多幢厂房、研发办公、(宿舍楼)租赁房、配套用房、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 *.73平方米(其中地上 *.35 平方米,地下 *.38 平方米),其中裙楼B-1#、B-2#、B-3#楼建筑面积*.89平方米,裙楼C-1#、C-2#、C-3#楼建筑面积*.8平方米,D-1#、D-3#、D-8#、D-10#、D-18#、D-20#楼建筑面积3103平方米,D-2#、D-5#、D-6#、D-7#、D-9#、D-11#、D-12#、D-13#、D-15#、D-16#、D-17#、D-19#楼建筑面积3610.94平方米,D-21#楼建筑面积1048.8平方米,D-22#楼建筑面积1450.01平方米,D-23#楼建筑面积1215.04平方米,E-1#楼建筑面积*.57平方米,E-1A#楼建筑面积1846.97平方米,E-1B#楼建筑面积222.21平方米,E-2#楼建筑面积*.78平方米,E-2A#楼建筑面积729.51平方米,E-2B#楼建筑面积863.28平方米,E-3#楼建筑面积1765.09平方米,F-1#楼建筑面积*.45平方米,F-2#楼建筑面积*.67平方米,A 地下室建筑面积*.26平方米,B 地下室建筑面积*.09平方米,C 地下室建筑面积9876.03平方米;②人行天桥工程;③配套临时渠道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融侨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变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人行天桥、配套临时渠道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3平方米,建筑物最大单跨跨度40米,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建筑物最大单跨跨度 40米,规模指标符合单跨跨度≥30米,工程规模属于大型,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体工程建筑面积 *.06 平方米(其中B-2#楼上部建筑面积 *.48 平方米、裙楼B-1#楼上部建筑面积 *.32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6平方米),单跨跨度为40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且单跨跨度39米以上(含本数)的建筑工程,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拆除、修缮、提升、改造业绩则不予认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27 08:30:00 至 2025-03-04 17:3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或电子担保保函;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3-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http://**.cn)、 (略) 建设工程招标 (略) (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室,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龚女士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清昌 (略) 大楼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
本招标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施工)已由 (略) 发 (略) 以 融发改审批〔2024〕622 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除申请专项债(福清融侨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剩余部分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略) (略)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龙江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①建设多幢厂房、研发办公、(宿舍楼)租赁房、配套用房、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 *.73平方米(其中地上 *.35 平方米,地下 *.38 平方米),其中裙楼B-1#、B-2#、B-3#楼建筑面积*.89平方米,裙楼C-1#、C-2#、C-3#楼建筑面积*.8平方米,D-1#、D-3#、D-8#、D-10#、D-18#、D-20#楼建筑面积3103平方米,D-2#、D-5#、D-6#、D-7#、D-9#、D-11#、D-12#、D-13#、D-15#、D-16#、D-17#、D-19#楼建筑面积3610.94平方米,D-21#楼建筑面积1048.8平方米,D-22#楼建筑面积1450.01平方米,D-23#楼建筑面积1215.04平方米,E-1#楼建筑面积*.57平方米,E-1A#楼建筑面积1846.97平方米,E-1B#楼建筑面积222.21平方米,E-2#楼建筑面积*.78平方米,E-2A#楼建筑面积729.51平方米,E-2B#楼建筑面积863.28平方米,E-3#楼建筑面积1765.09平方米,F-1#楼建筑面积*.45平方米,F-2#楼建筑面积*.67平方米,A 地下室建筑面积*.26平方米,B 地下室建筑面积*.09平方米,C 地下室建筑面积9876.03平方米;②人行天桥工程;③配套临时渠道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融侨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变配电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人行天桥、配套临时渠道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3平方米,建筑物最大单跨跨度40米,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建筑物最大单跨跨度 40米,规模指标符合单跨跨度≥30米,工程规模属于大型,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体工程建筑面积 *.06 平方米(其中B-2#楼上部建筑面积 *.48 平方米、裙楼B-1#楼上部建筑面积 *.32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6平方米),单跨跨度为40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且单跨跨度39米以上(含本数)的建筑工程,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拆除、修缮、提升、改造业绩则不予认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27 08:30:00 至 2025-03-04 17:3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或电子担保保函;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3-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http://**.cn)、 (略) 建设工程招标 (略) (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室,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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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先生、龚女士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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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清昌 (略) 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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