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荔湾区2024年排放源统计及2025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固定源减排核算等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现 (略) 2024年排放源统计及2025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固定源减排核算等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略)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排放源统计及2025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固定源减排核算等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共5天。
四、项目内容
(一)排放源统计内容
(略) 有39家重点调查单位需进行2024-2025年排放源年度统计,有3 (略) 理厂需进行季度统计( (略) 下达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协助指导完成2024-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对重点调查单位培训、协助指导重点调查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协助指导数据审核分析、编制技术分析报告等。
2.协助指导2025-2026年度排放源统计季报填报工作。
3.协助开展企业数据现场复核工作。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内容
1.协助开展2025-202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完成相关企业填报减排核算表、准备佐证材料。
3.协助指导减排项目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略) 有12家企业需要进行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略) 下达为准)。
1.协助指导完成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完成相关企业填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填报工作。
3.协助指导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四)固定源VOCs统计
(略) 有5家重点调查单位需进行2025-2026年固定源VOCs年度统计( (略) 下达为准)。
1.协助开展2025-2026年广东省固定源VOCs监管核算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完成相关企业填报广东省固定源VOCs监管核算表、准备佐证材料。
3.协助指导广东省固定源VOCs监管核算项目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五)VOCs企业现场核查工作
(略) 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协助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服务,出具工作报告,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略) 下达为准)
(六)编 (略) 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以重点VOCs、氮氧化物排放企业为主,协助编制基准年为2024年 (略) 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部分源根据活动水平的获取情况更新至2025年)。
五、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六、服务机构的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人员储备;
(五)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计划)。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公告时间相同,即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对接联系工作人员的单位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4.技术服务方案(计划)及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q.com
纸质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石路基 (略) (略) (略)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唐小姐,020-*。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略) (略) (略) 组织对报名材料综合比选后确定。成交 (略) (略) 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唐小姐,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7日
(略) (略) (略) 现 (略) 2024年排放源统计及2025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固定源减排核算等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略)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排放源统计及2025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固定源减排核算等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共5天。
四、项目内容
(一)排放源统计内容
(略) 有39家重点调查单位需进行2024-2025年排放源年度统计,有3 (略) 理厂需进行季度统计( (略) 下达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协助指导完成2024-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对重点调查单位培训、协助指导重点调查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协助指导数据审核分析、编制技术分析报告等。
2.协助指导2025-2026年度排放源统计季报填报工作。
3.协助开展企业数据现场复核工作。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内容
1.协助开展2025-202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完成相关企业填报减排核算表、准备佐证材料。
3.协助指导减排项目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略) 有12家企业需要进行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略) 下达为准)。
1.协助指导完成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完成相关企业填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填报工作。
3.协助指导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四)固定源VOCs统计
(略) 有5家重点调查单位需进行2025-2026年固定源VOCs年度统计( (略) 下达为准)。
1.协助开展2025-2026年广东省固定源VOCs监管核算名单确认工作。
2.协助指导完成相关企业填报广东省固定源VOCs监管核算表、准备佐证材料。
3.协助指导广东省固定源VOCs监管核算项目的审核,确保数据合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相衔接。
(五)VOCs企业现场核查工作
(略) 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协助对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服务,出具工作报告,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略) 下达为准)
(六)编 (略) 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以重点VOCs、氮氧化物排放企业为主,协助编制基准年为2024年 (略) 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部分源根据活动水平的获取情况更新至2025年)。
五、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六、服务机构的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人员储备;
(五)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计划)。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公告时间相同,即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对接联系工作人员的单位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4.技术服务方案(计划)及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q.com
纸质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石路基 (略) (略) (略)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唐小姐,020-*。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略) (略) (略) 组织对报名材料综合比选后确定。成交 (略) (略) 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唐小姐,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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