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25-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项目概况
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5-001
项目名称: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略)元
最高限价:370.(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3 173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堂粮食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97 197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堂食用油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涉及商品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试行)》、《快速包装政府采购需求(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到 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2.本项目分为两包,可兼投兼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8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银石 (略)
地址: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方式:022-(略)转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丽 薄政楠
电 话:022-(略)转2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银石 (略)

2025年02月27日



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25-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项目概况
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5-001
项目名称:食堂粮食、食用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略)元
最高限价:370.(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3 173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堂粮食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97 197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堂食用油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涉及商品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试行)》、《快速包装政府采购需求(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到 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2.本项目分为两包,可兼投兼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8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银石 (略)
地址: (略) (略) 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方式:022-(略)转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丽 薄政楠
电 话:022-(略)转2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银石 (略)

2025年02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