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洁能源研究院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等采购
北 (略) 获悉,2月26日,中 (略) 清洁能 (略) 发布一系列采购公告,包括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2025年度储能项目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
一系列采购旨在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
详情如下: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74)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 标段包1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投标人须具备314Ah及以上容量磷酸铁锂方壳电池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需提供有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为具有CMA或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略)-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检测报告(电池单体容量与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电池单体容量须一致),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磷酸铁锂方壳电池供货容量不低于2GWh的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容量不低于200MWh的储能电站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43)
项目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35kV高压直挂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集成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2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35kV高压直挂储能变流器(PCS)或35kV高压直挂储能系统(或其他采用级联型拓扑结构的35kV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的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同时提供该产 (略) 运行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测试机构( (略) 、 (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 (略) 型储能变流器或储能变流器控制装置或储能系统委托测试报告。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44)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电池舱集成代加工。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不低于2GWh(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400MWh)电化学储能电池舱(或电池舱代加工)集成业绩,项目集成磷酸铁锂电池容量应为不低于280Ah方壳磷酸铁锂电池,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磷酸铁锂电池,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 (略) 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2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以下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
(1)电池模组和电池簇;
(2)BMS(电池管理系统)。
需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并提供至少一项该产品的合同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46)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一: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分散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
标段二: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集中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分散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
3.2.1资质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储能变流器(PCS)自主研发、生产以及配套的检测能力,需提供单机功率≥215kW的模块化储能PCS产品研发证明材料(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模块化储能PCS(180kW≤单台功率等级<500kW)供货业绩100MW以上(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20MW),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标段二、集中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
3.2.1资质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储能变流器(PCS)自主研发、生产以及配套的检测能力,需提供单机功率≥1000kW集中式储能PCS产品研发证明材料(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集中式储能PCS(单台功率等级≥1000kW)供货业绩5000MW以上(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北 (略) 获悉,2月26日,中 (略) 清洁能 (略) 发布一系列采购公告,包括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2025年度储能项目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
一系列采购旨在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
详情如下: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74)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原材料(磷酸铁锂电池)采购 标段包1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投标人须具备314Ah及以上容量磷酸铁锂方壳电池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需提供有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为具有CMA或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略)-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检测报告(电池单体容量与检测报告中检测的电池单体容量须一致),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磷酸铁锂方壳电池供货容量不低于2GWh的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容量不低于200MWh的储能电站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43)
项目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高压直挂储能系统集成代加工采购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35kV高压直挂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集成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2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35kV高压直挂储能变流器(PCS)或35kV高压直挂储能系统(或其他采用级联型拓扑结构的35kV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的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同时提供该产 (略) 运行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测试机构( (略) 、 (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 (略) 型储能变流器或储能变流器控制装置或储能系统委托测试报告。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44)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电池舱集成代加工。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电池舱集成代加工采购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不低于2GWh(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400MWh)电化学储能电池舱(或电池舱代加工)集成业绩,项目集成磷酸铁锂电池容量应为不低于280Ah方壳磷酸铁锂电池,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磷酸铁锂电池,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 (略) 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2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以下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
(1)电池模组和电池簇;
(2)BMS(电池管理系统)。
需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并提供至少一项该产品的合同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1-246)
1. 招标条件
本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所需的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为提高中 (略) 清洁能 (略)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执行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综合利用合作渠道,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具体项目依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方式邀请库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2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一: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分散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
标段二:中 (略) 清洁能 (略) 2025年度储能项目集中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采购
2.3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自发布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中 (略) 清洁能 (略) 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组织资格审查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补充,以确保满足业务需要。
2.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略) 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略) 罚期内;
(3)在 (略) 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 (略) 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分散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
3.2.1资质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储能变流器(PCS)自主研发、生产以及配套的检测能力,需提供单机功率≥215kW的模块化储能PCS产品研发证明材料(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模块化储能PCS(180kW≤单台功率等级<500kW)供货业绩100MW以上(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20MW),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标段二、集中式储能交流侧(变流升压)物料及集成代加工
3.2.1资质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储能变流器(PCS)自主研发、生产以及配套的检测能力,需提供单机功率≥1000kW集中式储能PCS产品研发证明材料(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集中式储能PCS(单台功率等级≥1000kW)供货业绩5000MW以上(其中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 (略) 理。
3.2.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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