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公务车辆2辆
项目编号 | JWZC[2025]019 | ||
项目名称 | 闲置公务车辆2辆 | ||
出让方全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5.2.27—2025.3.12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2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永晟评字[2024]第096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国资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9次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所在地 | 济 (略) 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公务车辆2辆,共分2个标的,标的车辆简介如下: 标的1:帕萨特牌SVW7183Lji小型轿车,启用日期2008年06月05日,行驶里程为18.#公里,挂牌金额:6700元; 标的2:江淮牌HFC6500A1C8F小型普通客车,启用日期2011年01月30日,行驶里程为11.#公里,挂牌金额:6900元; 标的车辆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标的车辆拆分受让。 其它事项详见《鲁永晟评字[2024]第096号评估报告》。 查勘车辆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转让标的车辆拆分受让,共分两个标的。 2、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标的1:2000元、标的2:2000元。 3、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 (略) 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7、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8、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挂牌公示期间车辆如出现脱保脱审的情况,由最终 (略) 理。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5]019 | ||
项目名称 | 闲置公务车辆2辆 | ||
出让方全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5.2.27—2025.3.12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2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永晟评字[2024]第096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国资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9次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所在地 | 济 (略) 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公务车辆2辆,共分2个标的,标的车辆简介如下: 标的1:帕萨特牌SVW7183Lji小型轿车,启用日期2008年06月05日,行驶里程为18.#公里,挂牌金额:6700元; 标的2:江淮牌HFC6500A1C8F小型普通客车,启用日期2011年01月30日,行驶里程为11.#公里,挂牌金额:6900元; 标的车辆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标的车辆拆分受让。 其它事项详见《鲁永晟评字[2024]第096号评估报告》。 查勘车辆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转让标的车辆拆分受让,共分两个标的。 2、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标的1:2000元、标的2:2000元。 3、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 (略) 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7、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8、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挂牌公示期间车辆如出现脱保脱审的情况,由最终 (略) 理。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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