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不断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和培育对象摸底调研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条件

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将统 (略) 校、 (略) 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略) 等社会性机构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坚持重点落实“有专职师资团队、有延伸服务能力、有独立食宿条件,无负面清单,各级示范机构优先”的“三有一无一优先”标准:

1.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5名(其,市级及以上不少于3名),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4.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每年度跟踪服务覆盖率不低于90%;

5.机构主营业务应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等条件。拥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含独 (略) 、 (略) 、实习实训机构),满足集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

6.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机构的培训机构优先;

7. (略) 校优先;服务农民积极性高、集食宿、教学、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优先;农民 (略) 级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科技创新和高素质农民实践实训机构优先;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

二、机构遴选方式

遴选方式实行机构自愿申报,县 (略) 实地考察、市级评审公示、省级备案的方法,结合2025年培育任务完成情况,遴选3-5个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程序如下:

1.机构自愿申报,符合遴选条件拟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填报《 (略)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 (略) 科教股;

2.县级考察推荐,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标准,实地考察机构资质及师资场地情况,将推荐机构以正 (略) (略) ;

3.市级评审公示,市级 (略) 推荐及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省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 (略) 将机构名单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5.动态管理,对承担本县培育任务的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存在“三无”问题或满意度低于90%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

三、报名地点

(略) 沁县 (略) 二楼科教股217室

四、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7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55-#

邮箱:qxnyncjkjg@163.com

沁县 (略)

2025年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不断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和培育对象摸底调研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条件

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将统 (略) 校、 (略) 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略) 等社会性机构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坚持重点落实“有专职师资团队、有延伸服务能力、有独立食宿条件,无负面清单,各级示范机构优先”的“三有一无一优先”标准:

1.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5名(其,市级及以上不少于3名),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4.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每年度跟踪服务覆盖率不低于90%;

5.机构主营业务应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等条件。拥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含独 (略) 、 (略) 、实习实训机构),满足集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

6.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机构的培训机构优先;

7. (略) 校优先;服务农民积极性高、集食宿、教学、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优先;农民 (略) 级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科技创新和高素质农民实践实训机构优先;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

二、机构遴选方式

遴选方式实行机构自愿申报,县 (略) 实地考察、市级评审公示、省级备案的方法,结合2025年培育任务完成情况,遴选3-5个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程序如下:

1.机构自愿申报,符合遴选条件拟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填报《 (略)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 (略) 科教股;

2.县级考察推荐,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标准,实地考察机构资质及师资场地情况,将推荐机构以正 (略) (略) ;

3.市级评审公示,市级 (略) 推荐及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省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 (略) 将机构名单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5.动态管理,对承担本县培育任务的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存在“三无”问题或满意度低于90%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

三、报名地点

(略) 沁县 (略) 二楼科教股217室

四、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7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55-#

邮箱:qxnyncjkjg@163.com

沁县 (略)

2025年2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