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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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 | ||
采购单位 | (略) 金塔河水 (略) | 交易编号 | JTGQ-2025-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建龙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2-27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3-02 15: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3-02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02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结算审核001 | 001 | 服务类 | *.0 |
2 |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002 | 002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有关规定,现拟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进行招标。
一、招标单位: (略) 金塔河生态防洪治理工 (略)
二、项目编号:JTGQ-2025-001
三、项目批复文件:武水发【2020】36号
四、项目名称: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堤防9.72公里(左岸7.01公里、右岸2.71公里),新建护岸3.1公里(左岸1.31公里、右岸1.79公里),加固堤防11.27公里(左岸3.72公里、右岸7.55公里),河道疏浚8.34公里,岸坡生态绿化面积287亩(左岸142亩、右岸145亩)。
六、招标内容:
1.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2.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预算控制价
结算审核:*元
财务决算审计:*元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年审合格。
3、第一标段须提供近三年所做政府部门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协议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标段须提供近三年所做政府部门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协议或成交通知书)
4、投标人信用信息良好,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查询时间在公告期内有效,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6、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的声明。
7、凡被各级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 (略) 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5年2月27日15时至2024年3月2日15时
竞价时间:2025年3月2日15时至2024年3月2日18时
十一、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分别上传针对本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方案和结算审核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内容、编制时限、工作机构设置、具体工作方案、拟投入编制人员、安全保证措施、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内容。
2、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资格审查资料、审计工作方案等内容)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龙 联系电话:*
(略) 金塔河生态防洪治理工 (略)
2025年2月27日
采购文件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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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 | ||
采购单位 | (略) 金塔河水 (略) | 交易编号 | JTGQ-2025-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建龙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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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2-27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3-02 15: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3-02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02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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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结算审核001 | 001 | 服务类 | *.0 |
2 |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002 | 002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有关规定,现拟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进行招标。
一、招标单位: (略) 金塔河生态防洪治理工 (略)
二、项目编号:JTGQ-2025-001
三、项目批复文件:武水发【2020】36号
四、项目名称: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堤防9.72公里(左岸7.01公里、右岸2.71公里),新建护岸3.1公里(左岸1.31公里、右岸1.79公里),加固堤防11.27公里(左岸3.72公里、右岸7.55公里),河道疏浚8.34公里,岸坡生态绿化面积287亩(左岸142亩、右岸145亩)。
六、招标内容:
1.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2. (略) 金塔河(南营水库一连霍高速桥段)生态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预算控制价
结算审核:*元
财务决算审计:*元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年审合格。
3、第一标段须提供近三年所做政府部门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协议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标段须提供近三年所做政府部门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协议或成交通知书)
4、投标人信用信息良好,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查询时间在公告期内有效,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6、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的声明。
7、凡被各级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 (略) 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5年2月27日15时至2024年3月2日15时
竞价时间:2025年3月2日15时至2024年3月2日18时
十一、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分别上传针对本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方案和结算审核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内容、编制时限、工作机构设置、具体工作方案、拟投入编制人员、安全保证措施、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内容。
2、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资格审查资料、审计工作方案等内容)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龙 联系电话:*
(略) 金塔河生态防洪治理工 (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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