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询价公告
(略) -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 数字化加工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
1.1需求方: (略)
1.2项目名称: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
1.3项目内容: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扫描、修图、转双层PDF、数据挂接
1.4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完成起2年,每年将进行服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合格续用。
1.5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588号
1.6项目预算:不超过(略)元(含税),单价控制价为(略)/页。
2.信息发布
2.1信息公布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2.2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3月10日16:00前(以文件收到日期为准),按“3.参选人相关要求”内容制作响应资料并递交至需求方,逾期不予受理。
2.3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体:()。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价或无效报价的情形,需求方不予承担责任。
3.参选人相关要求
3.1参选人资质要求
参选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略)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1.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不得被计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 (略) ”上述截图。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2报价单有效期要求
《报价单》须加盖公章且报价单有效期≥90天(未提供报价单有效期认为报价长期有效)。
3.3参选人报价单要求
3.3.1参选人应综合考虑后一次填报最终价格,需求方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报价;
3.3.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选法。
3.3.3参选资料内容及密封要求
a)参选资料现场送达或邮寄时,需在密封外包装上注明“ (略) 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和参选人名称;
b)参选资料包含:报价声明、报价单、营业执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略)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后有过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不少于2份、 (略) 站中“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截图(按附件2格式制作参选资料,顺序不得更改)。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4响应文件须1正2副。
3.3.5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将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成交,依次类推。
3.3.6若报价一致,以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合同金额最高者作为中选者。
4.结算方式及验收标准
4.1结算方式
按照需求方数字化加工体量,经验收合格后,由中选单位开具发票送至需求方,需求方据实结算付款。
4.2验收标准
按照需求方根据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满足需求方使用要求。
5.取消评选资格情况
5.1参选人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无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略)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无法签订项目合作保密协议,无法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审查。
5.2无法实质性响应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需求条款的。
6.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凡本项目参选提出询问事项、提交材料等,请按下面的方式进行联系。
需求人: (略)
联系人:章颖
电话:0411-(略) (略)
邮政编码:(略)
地址: (略) (略) (略) 588号
7.其他事项
7.1参选人在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期间出现泄密问题或者安全责任事故,由参选人负责。
7.2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略) -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 数字化加工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
1.1需求方: (略)
1.2项目名称: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
1.3项目内容: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扫描、修图、转双层PDF、数据挂接
1.4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完成起2年,每年将进行服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合格续用。
1.5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588号
1.6项目预算:不超过(略)元(含税),单价控制价为(略)/页。
2.信息发布
2.1信息公布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2.2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3月10日16:00前(以文件收到日期为准),按“3.参选人相关要求”内容制作响应资料并递交至需求方,逾期不予受理。
2.3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体:()。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价或无效报价的情形,需求方不予承担责任。
3.参选人相关要求
3.1参选人资质要求
参选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略)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1.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不得被计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 (略) ”上述截图。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2报价单有效期要求
《报价单》须加盖公章且报价单有效期≥90天(未提供报价单有效期认为报价长期有效)。
3.3参选人报价单要求
3.3.1参选人应综合考虑后一次填报最终价格,需求方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报价;
3.3.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选法。
3.3.3参选资料内容及密封要求
a)参选资料现场送达或邮寄时,需在密封外包装上注明“ (略) 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和参选人名称;
b)参选资料包含:报价声明、报价单、营业执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略)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后有过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不少于2份、 (略) 站中“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截图(按附件2格式制作参选资料,顺序不得更改)。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4响应文件须1正2副。
3.3.5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将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成交,依次类推。
3.3.6若报价一致,以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合同金额最高者作为中选者。
4.结算方式及验收标准
4.1结算方式
按照需求方数字化加工体量,经验收合格后,由中选单位开具发票送至需求方,需求方据实结算付款。
4.2验收标准
按照需求方根据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满足需求方使用要求。
5.取消评选资格情况
5.1参选人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无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略)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无法签订项目合作保密协议,无法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审查。
5.2无法实质性响应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需求条款的。
6.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凡本项目参选提出询问事项、提交材料等,请按下面的方式进行联系。
需求人: (略)
联系人:章颖
电话:0411-(略) (略)
邮政编码:(略)
地址: (略) (略) (略) 588号
7.其他事项
7.1参选人在技术资料与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期间出现泄密问题或者安全责任事故,由参选人负责。
7.2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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