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并遴选推荐一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项目征集旨在遴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带动作用显著的新型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略)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要求的项目优先安排国家、省、市财政资金, (略) 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征集内容
(一)“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1. 智能工厂项目。 (略) 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 (略)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
2. 绿色工厂项目。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3. 老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推动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
1.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建设项目。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10家以上上下游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2. 打造重点行业典型场景项目。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自身改造经验,联合工业软件企业、智能装备企业等编制数字化专用工具、典型场景建设方案、系统解决方案等。构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略) 等解决方案资源池,向上下游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实现“一次开发、行业复用”。
(三)“面”上产业集群、 (略) 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
1. 先进制造业集群核 (略) 、 (略) 等聚焦主导产业,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设, (略) 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
2. (略) 建设5G、数据中心、 (略) 、算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工业大模型垂直应用,构建集成互联、智能绿色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培育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商,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评估诊断、场景培育、技术验证等公共服务。
三、征集条件
(一) (略) 内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取得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二)项目实施主体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企业, (略) 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略)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三)项目除土建外的计划总投资不低于*元。 (略) 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意义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元。同一企业或上下游协作企业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取打捆方式进行申报。
(四)在建或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当前建设进度不超过80%;拟建项目为2025年具备开工条件,且2027年底前可竣工的项目,应有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建设目标。
(五)项目未获得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六)项目单位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征集方式
(一)企业申报。申报“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面”上产业集群、 (略) 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填写附件1-1;申报“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填写附件1-2。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编写项目概况(参考附件1-3)。申报材料(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由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 (略) (略) 。
(三)项目遴选。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分期分批开展遴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作为国家试点项目,其他项 (略)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并在上报文件中承诺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三)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于2025年3月7日前,将推荐上报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和推荐文件(含承诺内容)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以 (略) (略) 。
联系人: 陈文晟 康洁 *
电子邮箱:*@*63.com
(略) 工业 (略)
2025年2月27日
各县(市、区)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并遴选推荐一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项目征集旨在遴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带动作用显著的新型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略)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要求的项目优先安排国家、省、市财政资金, (略) 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征集内容
(一)“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1. 智能工厂项目。 (略) 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 (略)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
2. 绿色工厂项目。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3. 老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推动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
1.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建设项目。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10家以上上下游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2. 打造重点行业典型场景项目。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自身改造经验,联合工业软件企业、智能装备企业等编制数字化专用工具、典型场景建设方案、系统解决方案等。构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略) 等解决方案资源池,向上下游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实现“一次开发、行业复用”。
(三)“面”上产业集群、 (略) 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
1. 先进制造业集群核 (略) 、 (略) 等聚焦主导产业,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设, (略) 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
2. (略) 建设5G、数据中心、 (略) 、算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工业大模型垂直应用,构建集成互联、智能绿色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培育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商,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评估诊断、场景培育、技术验证等公共服务。
三、征集条件
(一) (略) 内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取得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二)项目实施主体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企业, (略) 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略)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三)项目除土建外的计划总投资不低于*元。 (略) 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意义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元。同一企业或上下游协作企业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取打捆方式进行申报。
(四)在建或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当前建设进度不超过80%;拟建项目为2025年具备开工条件,且2027年底前可竣工的项目,应有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建设目标。
(五)项目未获得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六)项目单位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征集方式
(一)企业申报。申报“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面”上产业集群、 (略) 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填写附件1-1;申报“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填写附件1-2。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编写项目概况(参考附件1-3)。申报材料(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由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 (略) (略) 。
(三)项目遴选。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分期分批开展遴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作为国家试点项目,其他项 (略)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并在上报文件中承诺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三)县(市、区)工业 (略) 、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于2025年3月7日前,将推荐上报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和推荐文件(含承诺内容)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以 (略) (略) 。
联系人: 陈文晟 康洁 *
电子邮箱:*@*63.com
(略) 工业 (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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