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供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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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供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现有干部职工、政府雇员、劳务派遣人员、巡防队员、二次安置转退军人、 (略) 派驻人员等200人左右,本次采购目的为所有人员提供健康营养美味可口的工作餐。

二、服务范围、期限及预算:

1、服务范围: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粮油类、干货类、水果类、糕点类等)供货及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项目预算:二年总费用*元。

三、质量要求:

1、蔬菜类

1.1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供货期间须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1.2所供蔬菜的 (略) 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1.3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蔬菜品目及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水生蔬菜类

茭白、鲜藕、马蹄等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根茎菜类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豆类

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茄果类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食用菌类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注: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202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 (略) 【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肉类

2.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供应时间及供应量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按质按量供应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2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不能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2.3冻品(如有)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4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5供应商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7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 *—2016)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3、水产类

3.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供应时间及供应量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按质按量供应

2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4、禽蛋类

4.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白条鸡、鸭、鹅鲜肉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2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3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2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4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5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5、豆制品类

5.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各类豆制品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要求。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5.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6、调味品类

6.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普通调味品类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6.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6.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6.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7、粮油类

7.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大米

符合GB 1354-2018 、GB 2716-2018、GB/T1355-1986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2

食用油

3

面、面粉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面、食用油及面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7.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7.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7.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8、干货类

8.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8.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8.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8.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9、水果类

9.1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水果类

梨子、香蕉、苹果、小番茄、西瓜、哈密瓜、橘子、橙子、桂圆、荔枝等

果实饱满、酸甜适宜、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水果,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9.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9.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9.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10、糕点类

10.1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糕点类

手工面、粉、筒子面、凉面、肉包、榨菜包、酸菜包、糖包、豆沙包、花卷、菜卷、馒头、粽子、发糕、米糕、烧麦、芝麻球、油条、韭菜盒子、春卷、葱油饼、手抓饼、千层饼、蒸饺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糕点、面包各自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败、发霉等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糕点,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0.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10.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10.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T4789.24)

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22)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GB8957—2016)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2016)

10)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其它要求与说明:

1、供货服务期内,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前供货到位。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 (略) 罚,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货商家。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中标人供应的货物应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4、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其他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协议期内中标人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如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5、中标人派出的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 (略) 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携带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如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出现中标人违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采购人针对中标人食材供货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进行每月考核打分(考核内容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综合评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在每月结算费用中进行1%-5%的扣款;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本项目履约验收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价方式与结算价确定:

1、报价方式:所投货物以麦德龙,易初莲花,通程佳惠三家均价为基准单价进行优惠率报价;所有货物的单价优惠率须一致。如遇特殊类商品,以上三家未能同时满足;只有两家能满足的,则以能够供货的两家均价为基准单价;只有一家能满足的,则以能够供货的一家价格为基准单价。

2、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月结算单价=以麦德龙,易初莲花,通程佳惠三家均价的基准单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

3、基准单价为每个自然月采购人随机抽取 (略) 场单价均值。

4、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六、结算方法 :

1、付款人: (略) (略)

2、结算方式:货款按月结算。中标人须提供当月麦德龙,易初莲花,通程佳惠的询价货物清单和实际供货清单,双方于次月底进行货单核对,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进行货款结算。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定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送货数量结算。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采购人对本项目有预留10%的费用通过扶贫832、 (略) 自行进行农副产品采购权利。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项目产生的费用总计超过预算额度*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或服务期限截止,合同将终止。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现有干部职工、政府雇员、劳务派遣人员、巡防队员、二次安置转退军人、 (略) 派驻人员等200人左右,本次采购目的为所有人员提供健康营养美味可口的工作餐。

二、服务范围、期限及预算:

1、服务范围: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粮油类、干货类、水果类、糕点类等)供货及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项目预算:二年总费用*元。

三、质量要求:

1、蔬菜类

1.1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供货期间须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1.2所供蔬菜的 (略) 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1.3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蔬菜品目及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水生蔬菜类

茭白、鲜藕、马蹄等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根茎菜类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豆类

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茄果类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食用菌类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注: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202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 (略) 【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肉类

2.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供应时间及供应量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按质按量供应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2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不能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2.3冻品(如有)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4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5供应商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7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 *—2016)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3、水产类

3.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供应时间及供应量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按质按量供应

2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4、禽蛋类

4.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白条鸡、鸭、鹅鲜肉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2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3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2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4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5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5、豆制品类

5.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各类豆制品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要求。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5.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6、调味品类

6.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普通调味品类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6.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6.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6.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7、粮油类

7.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大米

符合GB 1354-2018 、GB 2716-2018、GB/T1355-1986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2

食用油

3

面、面粉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面、食用油及面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7.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7.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7.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8、干货类

8.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8.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8.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8.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9、水果类

9.1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水果类

梨子、香蕉、苹果、小番茄、西瓜、哈密瓜、橘子、橙子、桂圆、荔枝等

果实饱满、酸甜适宜、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水果,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9.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9.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9.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10、糕点类

10.1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糕点类

手工面、粉、筒子面、凉面、肉包、榨菜包、酸菜包、糖包、豆沙包、花卷、菜卷、馒头、粽子、发糕、米糕、烧麦、芝麻球、油条、韭菜盒子、春卷、葱油饼、手抓饼、千层饼、蒸饺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糕点、面包各自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败、发霉等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糕点,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0.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10.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10.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T4789.24)

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22)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GB8957—2016)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2016)

10)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其它要求与说明:

1、供货服务期内,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前供货到位。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 (略) 罚,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货商家。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中标人供应的货物应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4、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其他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协议期内中标人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如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5、中标人派出的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 (略) 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携带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如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出现中标人违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采购人针对中标人食材供货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进行每月考核打分(考核内容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综合评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在每月结算费用中进行1%-5%的扣款;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本项目履约验收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价方式与结算价确定:

1、报价方式:所投货物以麦德龙,易初莲花,通程佳惠三家均价为基准单价进行优惠率报价;所有货物的单价优惠率须一致。如遇特殊类商品,以上三家未能同时满足;只有两家能满足的,则以能够供货的两家均价为基准单价;只有一家能满足的,则以能够供货的一家价格为基准单价。

2、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月结算单价=以麦德龙,易初莲花,通程佳惠三家均价的基准单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

3、基准单价为每个自然月采购人随机抽取 (略) 场单价均值。

4、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六、结算方法 :

1、付款人: (略) (略)

2、结算方式:货款按月结算。中标人须提供当月麦德龙,易初莲花,通程佳惠的询价货物清单和实际供货清单,双方于次月底进行货单核对,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进行货款结算。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定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送货数量结算。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采购人对本项目有预留10%的费用通过扶贫832、 (略) 自行进行农副产品采购权利。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项目产生的费用总计超过预算额度*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或服务期限截止,合同将终止。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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