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高品质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宁市高品质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略) 高品质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品质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项目,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规划修编背景

海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坐拥钱塘入海、杭嘉湖平原南端 (略) 位,地理位置优越。近几年, (略) 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在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22年,海宁在全国百强县中排名22位与此同时, (略) (略) 以建设“民生水务、生态水务、现代水务、平安水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 (略) 城乡水务基础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彻底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真正实现了“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略) 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水务保障,并且在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 (略) 场化配置等方面走在了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

2021 (略) 域外引水工程的建成通水, (略) 供 (略)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略) 形成千岛湖优质水和 (略) 水源, (略) 对供水系统进行了分质改造,基本可以实现生活与工业分质供水,水质也得到了大幅提升。20 (略) 对市域供水规划进行了修编, (略) 供水系统优化完善为“一主二辅”分质供水系统, (略) 政供水系统(主)、工业用水分质供水系统(辅)、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分质供水系统(辅)三种供水系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 (略) 高品质饮用水工程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随着试点工程的建成通水, (略) 居民高品质饮用水的新篇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馈。为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 (略) 拟大力推进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建设,扩大供水范围和规模。原有规划已不 (略) 高品质饮用水工程实施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规划的修编工作。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2.2.1招标范围:包 (略) 域, (略) 东西长51.7公里,南北宽28.9公里,总面积741.4平方公里(含尖山围垦土地41.5平方公里), (略) 域内有海洲街道、海昌街道、硖石街道、马桥街道4个街道;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桥镇、袁花镇、黄湾镇8个镇。该规划范围内按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深度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规划深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

2.2.2规划 (略) :

(1)优水优用的原则

(略) 域外配水工程将千岛湖优质原水引入海宁,其水质优于海宁本地水源,同时,引入的优质原水水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用水的需要,因此,这部分优质水应优先用于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做到优水优用。

(2)优水优价的原则

由于千岛湖引水为长距离引水工程,且需要大量的分质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大量的工程建设成本和高昂的运行费用将不可避免的导致优质水水价的升高。因此,在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方案研究时, (略) 场上居民日常饮用的桶装水价格进行比较,在居民获得高品质饮用水的同时,不能增加居民负担,并能有效降低居民高品质饮用水方面的支出,做到优水优价。

(3)公平自愿的原则

域外引水是造福海宁人民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此,千岛湖优质水的供应应面向全体海宁人民,通过工程措施尽量保障所有海宁人享有饮用优质水的权利。同时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是满足用户用水个性化需求的一种方式,项目的推进应充分尊重海宁人民的使用意愿。

(4)高标准建设的原则

(略) 开展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作为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在配套工程的建设中应当提高工程的建设标准,在处理工艺的选择、输配水管道管材选择等方面充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

(略) 近几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因此,应充分考 (略) 人口增长导致供水量增加的实际需要, (略) 的发展留有充足的余地。在近期工程建设中,也应充分考虑建设条件、居民意愿等因素,着重研究近期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做到近远期结合。

2.2.3规划目标:

(1)水量目标:高品质管道饮用水供水水量能够满 (略) 2035年以前城乡居民对高品质管道饮用水的需求。

(2)水质目标:供水水质应确保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的规定。

(3)水压目标:用户端 (略) 工作压力不小于0.03MPa,不大于0.2MPa。

2.3期限

2.3.1规划期限:

①近期:2025年至2028年;

②中期:2029年至2030年;

③远期:2031年至2035年。

2.3.2编制周期要求:

①修编成果初稿: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②修编成果送审稿: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③修编最终成果稿: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④修编成果定稿: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

2.4成果验收及提交:

2.4.1编制成果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地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4.2过程成果、最终成果报告提交方式及数量:

①各阶段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套数: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其中论证成果20套,报批成果10套,正式成果30套)。

②图板:提供主要图纸展示图至少一套。

③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套数:3套(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

2.5成果最终交付时间:

2.6免费服务期:最终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中标单位应按投标文件中说明的技术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执行。

2.7其他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归 (略) 所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略) 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 2025年3月6日14时30分,登#“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 (略) 公共 (略) (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http://**:8085/TPBidder/memberLogin ”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略) (略) 8楼开标室( (略) (略) 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 (略) 公共 (略) [海宁])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裙楼一楼高饮办 地 址: (略) 黄湾镇黄湾村东马家场20号1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话:#( (略) 府网#) 电话:#( (略) :#)

传 真: 传 真:

8.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先生,#( (略) 府网#);

8.2招标代理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

8.3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略) ,0573-#。

2025年2月27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资信证书

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企业业绩

具有2020年1月1日 (略) (含) (略) 的给水(供水)专项规划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如果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的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相应批复或通知文件。)

4

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给水(供水)规划编制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则需提供项目的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

6

信用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 (略) 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件下载:

(略) 高品质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品质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5-2035)项目,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规划修编背景

海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坐拥钱塘入海、杭嘉湖平原南端 (略) 位,地理位置优越。近几年, (略) 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在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22年,海宁在全国百强县中排名22位与此同时, (略) (略) 以建设“民生水务、生态水务、现代水务、平安水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 (略) 城乡水务基础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彻底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真正实现了“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略) 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水务保障,并且在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 (略) 场化配置等方面走在了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

2021 (略) 域外引水工程的建成通水, (略) 供 (略)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略) 形成千岛湖优质水和 (略) 水源, (略) 对供水系统进行了分质改造,基本可以实现生活与工业分质供水,水质也得到了大幅提升。20 (略) 对市域供水规划进行了修编, (略) 供水系统优化完善为“一主二辅”分质供水系统, (略) 政供水系统(主)、工业用水分质供水系统(辅)、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分质供水系统(辅)三种供水系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 (略) 高品质饮用水工程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随着试点工程的建成通水, (略) 居民高品质饮用水的新篇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馈。为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 (略) 拟大力推进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建设,扩大供水范围和规模。原有规划已不 (略) 高品质饮用水工程实施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规划的修编工作。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2.2.1招标范围:包 (略) 域, (略) 东西长51.7公里,南北宽28.9公里,总面积741.4平方公里(含尖山围垦土地41.5平方公里), (略) 域内有海洲街道、海昌街道、硖石街道、马桥街道4个街道;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桥镇、袁花镇、黄湾镇8个镇。该规划范围内按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深度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规划深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

2.2.2规划 (略) :

(1)优水优用的原则

(略) 域外配水工程将千岛湖优质原水引入海宁,其水质优于海宁本地水源,同时,引入的优质原水水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用水的需要,因此,这部分优质水应优先用于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做到优水优用。

(2)优水优价的原则

由于千岛湖引水为长距离引水工程,且需要大量的分质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大量的工程建设成本和高昂的运行费用将不可避免的导致优质水水价的升高。因此,在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方案研究时, (略) 场上居民日常饮用的桶装水价格进行比较,在居民获得高品质饮用水的同时,不能增加居民负担,并能有效降低居民高品质饮用水方面的支出,做到优水优价。

(3)公平自愿的原则

域外引水是造福海宁人民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此,千岛湖优质水的供应应面向全体海宁人民,通过工程措施尽量保障所有海宁人享有饮用优质水的权利。同时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是满足用户用水个性化需求的一种方式,项目的推进应充分尊重海宁人民的使用意愿。

(4)高标准建设的原则

(略) 开展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作为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在配套工程的建设中应当提高工程的建设标准,在处理工艺的选择、输配水管道管材选择等方面充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

(略) 近几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因此,应充分考 (略) 人口增长导致供水量增加的实际需要, (略) 的发展留有充足的余地。在近期工程建设中,也应充分考虑建设条件、居民意愿等因素,着重研究近期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做到近远期结合。

2.2.3规划目标:

(1)水量目标:高品质管道饮用水供水水量能够满 (略) 2035年以前城乡居民对高品质管道饮用水的需求。

(2)水质目标:供水水质应确保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的规定。

(3)水压目标:用户端 (略) 工作压力不小于0.03MPa,不大于0.2MPa。

2.3期限

2.3.1规划期限:

①近期:2025年至2028年;

②中期:2029年至2030年;

③远期:2031年至2035年。

2.3.2编制周期要求:

①修编成果初稿: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②修编成果送审稿: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③修编最终成果稿: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④修编成果定稿: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

2.4成果验收及提交:

2.4.1编制成果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地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4.2过程成果、最终成果报告提交方式及数量:

①各阶段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套数: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其中论证成果20套,报批成果10套,正式成果30套)。

②图板:提供主要图纸展示图至少一套。

③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套数:3套(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

2.5成果最终交付时间:

2.6免费服务期:最终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中标单位应按投标文件中说明的技术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执行。

2.7其他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归 (略) 所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略) 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 2025年3月6日14时30分,登#“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 (略) 公共 (略) (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http://**:8085/TPBidder/memberLogin ”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略) (略) 8楼开标室( (略) (略) 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 (略) 公共 (略) [海宁])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裙楼一楼高饮办 地 址: (略) 黄湾镇黄湾村东马家场20号1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话:#( (略) 府网#) 电话:#( (略) :#)

传 真: 传 真:

8.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先生,#( (略) 府网#);

8.2招标代理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

8.3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略) ,0573-#。

2025年2月27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资信证书

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企业业绩

具有2020年1月1日 (略) (含) (略) 的给水(供水)专项规划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如果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的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相应批复或通知文件。)

4

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给水(供水)规划编制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则需提供项目的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

6

信用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 (略) 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