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和评价的通知
为进一 (略)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和《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2025〕——34)精神,拟遴选4家职业培训机构和1家评价机构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评价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技术等级及职业(工种)
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评审共18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确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4个等级。具体工种名称如下:行政办事,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公路养护,中式烹调,餐饮服务,安全保卫,养老护理,幼儿保育,农业技术,畜牧技术,机械加工,水电维护,水文勘测,工程测量,地勘钻探,化学分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二、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
三、报名条件
(一)培训机构: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书( (略) 校、 (略) 校除外)且具有5个以上上述职业(工种)培训的资质。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
3. (略) 内学校,具有满足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开办的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作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学资格。
5.具有与满足开展培训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和大纲,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6.社会信誉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7.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8.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好的,且能够认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优先考虑。
(二)评价机构:
1.经人社部门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章制度,设有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及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2.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能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3.具备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管控措施,积极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4.具有连续3年以上相关评价经历。
5.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方式
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一)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
1.年审合格的资格(质)性证明材料;
2.围绕拟培训工种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师资情况、教学计划的制定、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情况、相关管理及服务保障措施);
3.近三年培训业绩材料。
(二)评价机构提供的材料:
1.遴选评价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信用报告;
3.本机构职业技能评价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4. (略) 机关工考技术等级评价工作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由5名专家分别对报名参加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打分,总分100分。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培训机构选取前4名,评价机构选取第1名。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评审时间:2025年3月6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2.联系人及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科 许晋铭 0874-#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张 鹏 0874-#
邮箱:*@*q.com
附件:
附件1 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价机构申报表.docx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2月27日
为进一 (略)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和《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2025〕——34)精神,拟遴选4家职业培训机构和1家评价机构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评价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技术等级及职业(工种)
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评审共18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确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4个等级。具体工种名称如下:行政办事,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公路养护,中式烹调,餐饮服务,安全保卫,养老护理,幼儿保育,农业技术,畜牧技术,机械加工,水电维护,水文勘测,工程测量,地勘钻探,化学分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二、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
三、报名条件
(一)培训机构: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书( (略) 校、 (略) 校除外)且具有5个以上上述职业(工种)培训的资质。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
3. (略) 内学校,具有满足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开办的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作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学资格。
5.具有与满足开展培训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和大纲,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6.社会信誉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7.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8.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好的,且能够认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优先考虑。
(二)评价机构:
1.经人社部门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章制度,设有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及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2.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能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3.具备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管控措施,积极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4.具有连续3年以上相关评价经历。
5.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方式
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一)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
1.年审合格的资格(质)性证明材料;
2.围绕拟培训工种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师资情况、教学计划的制定、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情况、相关管理及服务保障措施);
3.近三年培训业绩材料。
(二)评价机构提供的材料:
1.遴选评价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信用报告;
3.本机构职业技能评价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4. (略) 机关工考技术等级评价工作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由5名专家分别对报名参加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打分,总分100分。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培训机构选取前4名,评价机构选取第1名。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评审时间:2025年3月6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2.联系人及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科 许晋铭 0874-#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张 鹏 0874-#
邮箱:*@*q.com
附件:
附件1 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价机构申报表.docx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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