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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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保障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根据《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双政规〔202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租金变化及居民承受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全县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依据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第十七条研定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事宜规定,同意公租房租金按照新标准执行。

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2年评估一次。

二、调整范围

本次租金调整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已分配入住的公租房项目(含政府投资建设及企业自持房源)。

三、调整标准

(略) 域划分为两类地段:一类地段( (略) 域):公租房由原每月4元/㎡调整为现每月6元/㎡,廉租房由原每月1元/㎡调整为现每月2元/㎡。二类地段(各乡镇公租房):价格不变,公租房每月4元/㎡;廉租房每月1元/㎡。

单套房屋租金=基准租金×房屋建筑面积。

四、执行时间

新租金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租金标准同时废止。

五、相关说明

1. 租金缴纳:允景花园租户携带住房合同到C3-3-103/104进行缴纳;其他乡镇到乡镇指定地点缴纳。

2. (略) 理:对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房产等信息的租户,一经查实,取消租金减免资格并追缴差价。

六、咨询方式

1. 服务热线:双江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883-(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 线下窗口:尹景 (略) 32栋1楼;

本次租金调整严格遵循“保基本、促公平”原则,确保困难家庭住房负担可控。 (略) 民对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27日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保障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根据《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双政规〔202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租金变化及居民承受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全县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依据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第十七条研定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事宜规定,同意公租房租金按照新标准执行。

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2年评估一次。

二、调整范围

本次租金调整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已分配入住的公租房项目(含政府投资建设及企业自持房源)。

三、调整标准

(略) 域划分为两类地段:一类地段( (略) 域):公租房由原每月4元/㎡调整为现每月6元/㎡,廉租房由原每月1元/㎡调整为现每月2元/㎡。二类地段(各乡镇公租房):价格不变,公租房每月4元/㎡;廉租房每月1元/㎡。

单套房屋租金=基准租金×房屋建筑面积。

四、执行时间

新租金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租金标准同时废止。

五、相关说明

1. 租金缴纳:允景花园租户携带住房合同到C3-3-103/104进行缴纳;其他乡镇到乡镇指定地点缴纳。

2. (略) 理:对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房产等信息的租户,一经查实,取消租金减免资格并追缴差价。

六、咨询方式

1. 服务热线:双江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883-(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 线下窗口:尹景 (略) 32栋1楼;

本次租金调整严格遵循“保基本、促公平”原则,确保困难家庭住房负担可控。 (略) 民对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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