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5-052

2.项目名称: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万元)

5.最高限价:24(万元)

6.采购需求:2024年 (略) 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28日前完 (略) 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年检工作。2025年4月26日前完 (略) 所有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 (略) 上

3.方式:现 (略) 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q.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3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三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 (略) 强胜建设 (略) 官网上发布。

4.公对公转账信息:

①单位全称: (略) 强胜建设 (略) 江岸分公司

②银行账号:(略)(略)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鹏飞支行

④清算行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沿江大道238号

联系方式:02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强胜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电 话(传真):0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玉、刘念、孙云飞、王婧

电话:027-(略)

2025年2月27日

(略) 强胜建设 (略)

一、文件获取表

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强胜建设 (略)

2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3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

4

项目负责人

梁晓玉

文件费用

300元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QSZB-FW-2025-052

6

投标申请人全称

7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码

8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9

手机联系方式

传真/邮箱

10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以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强胜建设 (略)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领取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一切活动,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粘贴以下:

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信息来源:http://**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5-052

2.项目名称: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万元)

5.最高限价:24(万元)

6.采购需求:2024年 (略) 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28日前完 (略) 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年检工作。2025年4月26日前完 (略) 所有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 (略) 上

3.方式:现 (略) 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q.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3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三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 (略) 强胜建设 (略) 官网上发布。

4.公对公转账信息:

①单位全称: (略) 强胜建设 (略) 江岸分公司

②银行账号:(略)(略)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鹏飞支行

④清算行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沿江大道238号

联系方式:02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强胜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电 话(传真):0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玉、刘念、孙云飞、王婧

电话:027-(略)

2025年2月27日

(略) 强胜建设 (略)

一、文件获取表

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强胜建设 (略)

2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3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第三方服务项目

4

项目负责人

梁晓玉

文件费用

300元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QSZB-FW-2025-052

6

投标申请人全称

7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码

8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9

手机联系方式

传真/邮箱

10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以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强胜建设 (略)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领取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一切活动,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粘贴以下:

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信息来源:htt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