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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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询价公告

中交重投置业有限公司

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项目名称)询价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

2.1.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1.3最高限价:(略)元

2.2 询价内容

2.2.1招标范围:中交重庆总部基地一号楼销售展厅制作、安装等服务

2.2.2质量要求:按照(略)方要求及设计图纸内容完成总部基地项目展厅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2.3计划工期:(略)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报价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2.2.4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文件《中交重投置业展台设计方案》。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经营范围的服务商。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活动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 (略) 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服务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4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8 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包干含税价,价格包括且不限于本活动场地安排、版权费、制作、展厅设计、搭建、人员出场费、物资、人员工资与意外保险费、税费等办理事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略)方承诺如实际完成的活动所需物料发生调增,则按总价包干金额进行结算。如实际完成的活动所需物料发生调减,则物料清单中约定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进行调减。

4.2无预付款。

4.2.1(略)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展厅制作安装工作后,向(略)方提交验收报告,由(略)方签字确认。(略)方签字确认验收报告后,(略)方提供符合(略)方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与核定的完成金额一致)给(略)方并完善相关手续,(略)方于第三个月最后一日前向(略)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除应扣款项外)。

4.2.2(略)方承诺根据(略)方要求提交税务机关认可的真实、合法、合规、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确保发票税率符合税法规定,如(略)方未按(略)方要求提供相应发票或提供的发票税率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或(略)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略)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由(略)方负责承担。

4.3结算方式

采用含税包干总价进行结算。

4.4 其他要求

4.4.1 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承诺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4.2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4.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 (略) 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4.4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要求,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18时至2025年3月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1.1 (略) 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1.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1.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4日,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 (略) 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同步线下(地址: (略) (略) (略) 199号中交重庆总部基地1号楼B幢7F)递交纸质版文件1份,所有纸质版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方单位全称和加盖公章(字迹清晰)。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 (略) 供 (略) 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报价比选评审

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不含税总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9号中交重庆总部基地1号楼B幢7F

联 系 人: 韩晶鑫

电 话: (略)


登录地址:点击这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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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项目名称)询价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

2.1.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1.3最高限价:(略)元

2.2 询价内容

2.2.1招标范围:中交重庆总部基地一号楼销售展厅制作、安装等服务

2.2.2质量要求:按照(略)方要求及设计图纸内容完成总部基地项目展厅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2.3计划工期:(略)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报价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2.2.4中交重庆总部基地销售展厅制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文件《中交重投置业展台设计方案》。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经营范围的服务商。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活动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 (略) 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服务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4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8 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包干含税价,价格包括且不限于本活动场地安排、版权费、制作、展厅设计、搭建、人员出场费、物资、人员工资与意外保险费、税费等办理事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略)方承诺如实际完成的活动所需物料发生调增,则按总价包干金额进行结算。如实际完成的活动所需物料发生调减,则物料清单中约定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进行调减。

4.2无预付款。

4.2.1(略)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展厅制作安装工作后,向(略)方提交验收报告,由(略)方签字确认。(略)方签字确认验收报告后,(略)方提供符合(略)方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与核定的完成金额一致)给(略)方并完善相关手续,(略)方于第三个月最后一日前向(略)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除应扣款项外)。

4.2.2(略)方承诺根据(略)方要求提交税务机关认可的真实、合法、合规、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确保发票税率符合税法规定,如(略)方未按(略)方要求提供相应发票或提供的发票税率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或(略)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略)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给(略)方造成的损失由(略)方负责承担。

4.3结算方式

采用含税包干总价进行结算。

4.4 其他要求

4.4.1 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承诺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4.2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4.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 (略) 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4.4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要求,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18时至2025年3月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1.1 (略) 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1.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1.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4日,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 (略) 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同步线下(地址: (略) (略) (略) 199号中交重庆总部基地1号楼B幢7F)递交纸质版文件1份,所有纸质版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方单位全称和加盖公章(字迹清晰)。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 (略) 供 (略) 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报价比选评审

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不含税总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9号中交重庆总部基地1号楼B幢7F

联 系 人: 韩晶鑫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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