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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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02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略).00

(略).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调试;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1年;

5.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调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供应商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略) 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纸质版文件递交,以送达时间为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会盟 (略)

地址: (略) (略) 会盟镇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略)

邮箱:*@*63.com



项目概况: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02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略).00

(略).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调试;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1年;

5.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调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供应商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略) 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纸质版文件递交,以送达时间为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会盟 (略)

地址: (略) (略) 会盟镇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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