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比选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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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比选邀请函

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比选邀请函

各潜在报价单位:

现我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规格型号

维修内容

三辆小型车辆维修

主要包括: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别克牌七座商务车

日常维护保养,车辆小修、中修、大修等

备注:车辆具体数量和型号,根据公司实际用车调整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备国家汽车维修一类及以上资质;

(二)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应 (略) 城区内,距离重庆储 (略) 江津分公司不超过10公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时间及维修方式

(一)服务时间

本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维修方式

按照单车申请、单车核算的方式组织车辆维修。维修前,维修企业应出具详细维修项目内容及报价单,维修企业按《车辆维修通知单》内容组织车辆维修,并按中标价格计费。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紧急维修服务,重庆 (略) 范围内,维修响应到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故障车辆30公里以内免费拖车;

(三)维修企业有义务对采购人单位的驾驶人员进行相关的维修知识讲解和培训;

(四)维修企业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送其他企业维修;

(五)维修车辆拆换的旧零部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退回 (略) 或交由维修企 (略) 置;

(六)维修企业严禁以试驾、检验修理质量等各种原因,擅自将采购人车辆驶离修理场所;

(七)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维修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现虚增项目、少修多收、巧立名目、多摊工时、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质量要求

(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必须使用原厂件;更换的附油、轮胎等必须使用主流品牌,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次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

(三)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定点维修企业自行负责;

(四)维修中发现其他故障,维修企业有义务主动告知,若须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

六、付款方式

车辆定点维修费用原则上一月一结算。结算时,维修企业提供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有关维修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常采取银行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结算。

七、报价说明

(一)报价单位根据我司提供的《工时费折扣比例报价单》、《小型普通客车常用配件维修报价单》进行报价(详见附件1、2)。工时费和维修费根据对应最高限价分别按一个总体折扣比例进行报价。

(二)除以上报价单以外,还需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本次询价采购由符合本询价函要求且报价综合折扣比例最低的单位中选,综合折扣比例按工时费和配件维修折扣比例的平均数计算。

(二)若报价少于三家,本次询价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重庆国际 (略) 网站(http://**)发布。

九、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日9时,过期不再接收,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或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价方式:将报价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以邮寄形式寄至我司,邮寄信息见以下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重庆储 (略) 江津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德感 (略) 易安充电桩对面;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重庆储 (略) 江津分公司

2025年2月26日

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比选邀请函

各潜在报价单位:

现我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规格型号

维修内容

三辆小型车辆维修

主要包括: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别克牌七座商务车

日常维护保养,车辆小修、中修、大修等

备注:车辆具体数量和型号,根据公司实际用车调整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备国家汽车维修一类及以上资质;

(二)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应 (略) 城区内,距离重庆储 (略) 江津分公司不超过10公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时间及维修方式

(一)服务时间

本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维修方式

按照单车申请、单车核算的方式组织车辆维修。维修前,维修企业应出具详细维修项目内容及报价单,维修企业按《车辆维修通知单》内容组织车辆维修,并按中标价格计费。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紧急维修服务,重庆 (略) 范围内,维修响应到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故障车辆30公里以内免费拖车;

(三)维修企业有义务对采购人单位的驾驶人员进行相关的维修知识讲解和培训;

(四)维修企业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送其他企业维修;

(五)维修车辆拆换的旧零部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退回 (略) 或交由维修企 (略) 置;

(六)维修企业严禁以试驾、检验修理质量等各种原因,擅自将采购人车辆驶离修理场所;

(七)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维修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现虚增项目、少修多收、巧立名目、多摊工时、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质量要求

(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必须使用原厂件;更换的附油、轮胎等必须使用主流品牌,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次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

(三)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定点维修企业自行负责;

(四)维修中发现其他故障,维修企业有义务主动告知,若须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

六、付款方式

车辆定点维修费用原则上一月一结算。结算时,维修企业提供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有关维修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常采取银行对公转账的方式付款结算。

七、报价说明

(一)报价单位根据我司提供的《工时费折扣比例报价单》、《小型普通客车常用配件维修报价单》进行报价(详见附件1、2)。工时费和维修费根据对应最高限价分别按一个总体折扣比例进行报价。

(二)除以上报价单以外,还需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本次询价采购由符合本询价函要求且报价综合折扣比例最低的单位中选,综合折扣比例按工时费和配件维修折扣比例的平均数计算。

(二)若报价少于三家,本次询价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重庆国际 (略) 网站(http://**)发布。

九、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日9时,过期不再接收,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或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价方式:将报价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以邮寄形式寄至我司,邮寄信息见以下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重庆储 (略) 江津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德感 (略) 易安充电桩对面;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重庆储 (略) 江津分公司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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