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需求模块上线的通知
关于采购需求模块上线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服务效能,确保采购需求精准有效、合法合规,学校采购需求管理将启动线上运行,经过精心筹备、严格测试,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中的采购需求模块,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启用时间
2025年3月1日零时起,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中的采购需求模块正式启用。届时,涉及该模块适用范围内的采购业务流程,均需通过此模块规范开展。
二、适用业务范围
校级统一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除外)。
各单位在开展采购工作时,务必严格对照学校采购限额标准,准确判断采购项目是否适用本模块。学校采购限额标准详见《关于调整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校招采〔2021〕2 号)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需求管理主体责任
各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负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采购需求编制、提交和审核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在系统中填写的需求信息完整准确,避免因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批流程受阻,甚至引发采购失误等问题。
(二)做好采购需求充分调研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采购需求提交前的准备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精准梳理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参数需求和商务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避免出现因调研不充分、需求不准确而导致的采购失误问题。
(三)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动态
采购需求提交后,提交人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需密切留意审批进度。一旦遇到审批驳回或需补充、修改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响应,严格按照审批意 (略) 理,保障采购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四)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在采购需求模块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任何系统问题,或是有创新性的改进建议,欢迎随时与国有资产管理部沟通反馈,以便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国有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351-#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2月27日
学校各单位:
为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服务效能,确保采购需求精准有效、合法合规,学校采购需求管理将启动线上运行,经过精心筹备、严格测试,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中的采购需求模块,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启用时间
2025年3月1日零时起,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中的采购需求模块正式启用。届时,涉及该模块适用范围内的采购业务流程,均需通过此模块规范开展。
二、适用业务范围
校级统一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除外)。
各单位在开展采购工作时,务必严格对照学校采购限额标准,准确判断采购项目是否适用本模块。学校采购限额标准详见《关于调整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校招采〔2021〕2 号)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需求管理主体责任
各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负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采购需求编制、提交和审核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在系统中填写的需求信息完整准确,避免因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批流程受阻,甚至引发采购失误等问题。
(二)做好采购需求充分调研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采购需求提交前的准备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精准梳理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参数需求和商务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避免出现因调研不充分、需求不准确而导致的采购失误问题。
(三)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动态
采购需求提交后,提交人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需密切留意审批进度。一旦遇到审批驳回或需补充、修改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响应,严格按照审批意 (略) 理,保障采购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四)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在采购需求模块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任何系统问题,或是有创新性的改进建议,欢迎随时与国有资产管理部沟通反馈,以便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国有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351-#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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