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HYZB-2025-CG004)
项目 (略) :吉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30 万元(每台 15 万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等;
2.5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须在《中国 (略) 》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 (略) (略) (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
七、其他
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ZB-2025-CG004
一、招标条件
我 (略) (略) 委托,对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
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便携式支气管镜 2 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控制价:30 万元(每台 15 万元)。
4、供货地点: (略) (略) 。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6、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等;
2.5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须在《中国 (略) 》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恒源建设有
限公 (略) (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报名。
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
相关资质证书(详见 3.1 特定资格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
(略) 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
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的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等渠道查询相关信 (略) 站截图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吉林恒源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
招标文件。
3.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略) 开标室( (略) 丰
满区中海大厦 12 层)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京街四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32-(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 12 层
联系人:宋函懿 联系电话: 0432-(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南京街四号
联 系 人:刘伟
电 话:0432-(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宋函懿
电 话: 0432-(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HYZB-2025-CG004)
项目 (略) :吉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30 万元(每台 15 万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等;
2.5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须在《中国 (略) 》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 (略) (略) (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
七、其他
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ZB-2025-CG004
一、招标条件
我 (略) (略) 委托,对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
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床旁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便携式支气管镜 2 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控制价:30 万元(每台 15 万元)。
4、供货地点: (略) (略) 。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6、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等;
2.5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须在《中国 (略) 》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恒源建设有
限公 (略) (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报名。
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
相关资质证书(详见 3.1 特定资格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
(略) 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
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的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等渠道查询相关信 (略) 站截图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吉林恒源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
招标文件。
3.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略) 开标室( (略) 丰
满区中海大厦 12 层)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京街四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32-(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 12 层
联系人:宋函懿 联系电话: 0432-(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南京街四号
联 系 人:刘伟
电 话:0432-(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中海大厦 1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宋函懿
电 话: 0432-(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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