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 2302-*-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湾区农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湾区农 (略) (略) 珠江 (略) 北侧、 (略) 西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及施工(含红线外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外电、外水、排水、燃气、网络通信、道路、绿化及配套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的勘察、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图及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水下地形测量及扫床工作(如有)、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现场服务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规定,对原有初步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重新规划、完善、修改和调整,使之符合最新规范要求及达到发包人的用途需求的规划方案和方案设计;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预算编制及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审核、专业分包深化图纸审核、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及竣工图审核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相关报批报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施工方案审核、变更设计、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专利版权费用支付,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实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氡气检测和治理、 (略) 置、施工BIM、与管线稳定性 (略) (略) 理、土建、装修工程、幕墙、人防、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管线综合、机电设备和生产设备、节能、 (略) 、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永久用水、永久用电(含外电)、网络通信、与满足地铁保护相关要求、 (略) 农谷一期连接 (略) (略) 等等。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7月15日,施工工期为发出开工令起,最迟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0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3)]的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略) 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等等。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 (略) ( (略) )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住房和 (略) (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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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湾区农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湾区农 (略) (略) 珠江 (略) 北侧、 (略) 西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及施工(含红线外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外电、外水、排水、燃气、网络通信、道路、绿化及配套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的勘察、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图及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水下地形测量及扫床工作(如有)、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现场服务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规定,对原有初步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重新规划、完善、修改和调整,使之符合最新规范要求及达到发包人的用途需求的规划方案和方案设计;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预算编制及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审核、专业分包深化图纸审核、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及竣工图审核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相关报批报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施工方案审核、变更设计、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专利版权费用支付,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实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氡气检测和治理、 (略) 置、施工BIM、与管线稳定性 (略) (略) 理、土建、装修工程、幕墙、人防、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管线综合、机电设备和生产设备、节能、 (略) 、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永久用水、永久用电(含外电)、网络通信、与满足地铁保护相关要求、 (略) 农谷一期连接 (略) (略) 等等。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7月15日,施工工期为发出开工令起,最迟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0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3)]的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略) 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等等。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 (略) ( (略) ) (略)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珠江 (略) 1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住房和 (略) (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 (略) 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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