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机务段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HFJWD-2025-012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合肥机务段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采购人为合肥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4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主要货物清单
1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4台
二、主要参考技术指标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用途
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成的工件表面和近表面的裂纹及其它缺陷。可以检测机车车辆系统的车轴、轮箍、轮辋、车钩、机车连杆、机车牵引杆、基础制动装置、齿轮、轴销类异形件等机车车辆部件。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1.仪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符合《无损检测仪器电磁轭磁粉探伤仪技术条件JB/T7411-2012》标准及《铁总运〔2014〕306号》标准要求。
2. (略) 机务系统磁粉探伤仪系列产品的鉴定证书、技术评审报告或科学技术成果验收证书。
3.提供省部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
4.提供产品三 (略) (略) 局以上的使用证明材料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为具有生产经验的专业生产企业。
(三)主要功能及技术指标
1.交流磁化方式:满足JB/T7411-2012和铁总运〔2014〕306号标准规定,输出电压波形为标准50HZ的正弦波,保证磁粉流动性良好,不漏探,无剩磁。(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交货现场厂家自备检测仪器进行检测验收)。
2.提升力:圆柱试块不小于3.5kg,平板试块不小于4.5kg。
3.白光照度:不小于1500lx、黑光辐照度:不小于1000W/cm
4.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h。
5.电池可以单独充电,也可以再机复充。
6.综合灵敏度:A1型15/50标准试片人工刻槽显示清晰。
7.磁轭间距调整方式:磁轭间距调整方式为单点剪刀式,减少磁泄漏,保证探伤结果可靠。(附彩色图片)
8.具有电量显示和低电量提示功能,并可实时显示仪器工作电流、电压。提升力应不受电池电量影响。具有低压保护功能。在断电保护前保证提升力及灵敏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避免误判、漏判。(此项功能交货时现场检测)
9.持续工作稳定性:在室温下空载连续工作30分钟后手柄温度≤40℃,磁轭表面温度≤75℃,负载连续工作30分钟后手柄温度≤40℃,磁轭表面温度≤50℃。(交货现场验收检测)
10.配置白光照明,可根据探伤需要满足干法或湿法磁粉探伤。
12.采用锂电池供电,可更换电池,电池需方便拆卸更换。
13.配备探伤小车,方便现场探伤。(提供图片)
(四)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厂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为交钥匙工程,完成后交付使用单位。
2.交货: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3.免费负责用户操作培训。产品售出后,公司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对探伤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
4.产品质量保证期24个月。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予以解决。
5.中标方应配备数量充足、价格优惠的备品备件,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在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前,中标方应派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性能符合完好使用标准。
6.在设备寿命期内,中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实行“终身免费售后服务”。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地点:合肥机务段技术科
2.交货日期:收到采购通知书后20天内
3.运输方式:卖方直接送到用户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谈判单位是产品制造单位或代理商(具备制造商授权书),有完备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供长期稳定售后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3.2谈判单 (略) 单位相关业绩,并能够提供至 (略) 系统业绩清单,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设备内容、清单页及设备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3.3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承揽项目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须提供征信证明), (略)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23至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谈判单位所售产品具有南京机务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报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 08:00至2025年3月6日 16:30(北京时间)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16:3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5.3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16:30,地点为合肥机务段。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合肥机务段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向东800米合肥机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 05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5年2月28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机务段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HFJWD-2025-012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合肥机务段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采购人为合肥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4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主要货物清单
1便携式磁粉探伤仪更新4台
二、主要参考技术指标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用途
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成的工件表面和近表面的裂纹及其它缺陷。可以检测机车车辆系统的车轴、轮箍、轮辋、车钩、机车连杆、机车牵引杆、基础制动装置、齿轮、轴销类异形件等机车车辆部件。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1.仪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符合《无损检测仪器电磁轭磁粉探伤仪技术条件JB/T7411-2012》标准及《铁总运〔2014〕306号》标准要求。
2. (略) 机务系统磁粉探伤仪系列产品的鉴定证书、技术评审报告或科学技术成果验收证书。
3.提供省部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
4.提供产品三 (略) (略) 局以上的使用证明材料及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为具有生产经验的专业生产企业。
(三)主要功能及技术指标
1.交流磁化方式:满足JB/T7411-2012和铁总运〔2014〕306号标准规定,输出电压波形为标准50HZ的正弦波,保证磁粉流动性良好,不漏探,无剩磁。(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交货现场厂家自备检测仪器进行检测验收)。
2.提升力:圆柱试块不小于3.5kg,平板试块不小于4.5kg。
3.白光照度:不小于1500lx、黑光辐照度:不小于1000W/cm
4.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h。
5.电池可以单独充电,也可以再机复充。
6.综合灵敏度:A1型15/50标准试片人工刻槽显示清晰。
7.磁轭间距调整方式:磁轭间距调整方式为单点剪刀式,减少磁泄漏,保证探伤结果可靠。(附彩色图片)
8.具有电量显示和低电量提示功能,并可实时显示仪器工作电流、电压。提升力应不受电池电量影响。具有低压保护功能。在断电保护前保证提升力及灵敏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避免误判、漏判。(此项功能交货时现场检测)
9.持续工作稳定性:在室温下空载连续工作30分钟后手柄温度≤40℃,磁轭表面温度≤75℃,负载连续工作30分钟后手柄温度≤40℃,磁轭表面温度≤50℃。(交货现场验收检测)
10.配置白光照明,可根据探伤需要满足干法或湿法磁粉探伤。
12.采用锂电池供电,可更换电池,电池需方便拆卸更换。
13.配备探伤小车,方便现场探伤。(提供图片)
(四)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厂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为交钥匙工程,完成后交付使用单位。
2.交货: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3.免费负责用户操作培训。产品售出后,公司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对探伤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
4.产品质量保证期24个月。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予以解决。
5.中标方应配备数量充足、价格优惠的备品备件,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在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前,中标方应派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性能符合完好使用标准。
6.在设备寿命期内,中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实行“终身免费售后服务”。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地点:合肥机务段技术科
2.交货日期:收到采购通知书后20天内
3.运输方式:卖方直接送到用户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谈判单位是产品制造单位或代理商(具备制造商授权书),有完备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供长期稳定售后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3.2谈判单 (略) 单位相关业绩,并能够提供至 (略) 系统业绩清单,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设备内容、清单页及设备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3.3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承揽项目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须提供征信证明), (略)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23至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谈判单位所售产品具有南京机务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报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 08:00至2025年3月6日 16:30(北京时间)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16:3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5.3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16:30,地点为合肥机务段。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合肥机务段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向东800米合肥机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 05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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