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GKBX2025(002-2)
招选人:宜宾 (略)
2025年2月27日
各位投标人:
宜宾 (略) (以下简称“ (略) ”)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四川长江 (略) (以下简称“ (略) ”)100%股权,现需选聘评估机构开展股权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备案通过)。根据宜发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选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选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宾 (略) 关于四川长江 (略) 股权评估服务项目
招 选 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司女士
联系电话:0831-#,#
电子邮箱:*@*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需求
(略) 开展股权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备案通过),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略) 于2022年1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元, (略) 持股10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品牌管理等。截止2024年12月, (略) 资产为1120.#元,负债为98.#元,净资产为1021.#元。
(二)服务要求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股权评估报告书》(需要备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符合《 (略) 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宜国资委〔2023〕10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具有公允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相关业绩经验;
2.不得为原先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建设、审计、法律咨询、财务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机构。
六、招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 (略) 属国 (略) (http://**)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2月27日14:30时至2025年3月3日18:00 (略) 属国 (略) 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竞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2025年3月4日14: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 (略) ( (略) (略) (略)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竞标人无需到开标会现场,竞标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3月4日14:30时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时不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由招选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
(一)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参选资料需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二)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本次比选的中选人,但当报价低于成本竞争并可能影响报告质量,评审小组将判定低于成本并作无 (略) 理,具体判定标准和程序详见比选文件。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标的物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中选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款。
九、比选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未入围的机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选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选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比选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比选的所有费用,招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 (略) 纪委、审计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本项目招选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选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 (略)
2025年2月27日
GKBX2025(002-2)
招选人:宜宾 (略)
2025年2月27日
各位投标人:
宜宾 (略) (以下简称“ (略) ”)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四川长江 (略) (以下简称“ (略) ”)100%股权,现需选聘评估机构开展股权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备案通过)。根据宜发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选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选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宾 (略) 关于四川长江 (略) 股权评估服务项目
招 选 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司女士
联系电话:0831-#,#
电子邮箱:*@*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需求
(略) 开展股权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备案通过),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略) 于2022年1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元, (略) 持股10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品牌管理等。截止2024年12月, (略) 资产为1120.#元,负债为98.#元,净资产为1021.#元。
(二)服务要求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股权评估报告书》(需要备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符合《 (略) 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宜国资委〔2023〕10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具有公允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相关业绩经验;
2.不得为原先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建设、审计、法律咨询、财务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机构。
六、招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 (略) 属国 (略) (http://**)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2月27日14:30时至2025年3月3日18:00 (略) 属国 (略) 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竞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2025年3月4日14: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 (略) ( (略) (略) (略)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竞标人无需到开标会现场,竞标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3月4日14:30时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时不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由招选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
(一)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参选资料需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二)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本次比选的中选人,但当报价低于成本竞争并可能影响报告质量,评审小组将判定低于成本并作无 (略) 理,具体判定标准和程序详见比选文件。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标的物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中选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款。
九、比选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未入围的机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选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选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比选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比选的所有费用,招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 (略) 纪委、审计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本项目招选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选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 (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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