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路院区信息设备搬迁项目采购前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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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路院区信息设备搬迁项目采购前市场调研公告

(略) (略) (略) 区信息设备搬迁 (略) 场调研公告
18

日期: 2025-02-28 浏览量:


(略) (略) 现就“ (略) (略) (略) 区信息设备搬迁项目” (略) 内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信息设备搬迁项目。我院新综合大楼即将启用, (略) 区原有信息设备需搬迁至新大楼,现需采购搬迁服务。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发布日期起至2025年3月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及初步报价。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om ),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针对本项目技术方案对应的报价。

四、搬迁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对信息设备进行打包和标识,供应商需对设备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防震泡沫、木箱、防静电袋等),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供应商负责 (略) 区运输、搬运至用户指定场室。

(3)供应商负责打包设备的开箱、上架或者上桌面、安装设备所需的布线或接线工作。

(4)供应商负责设备通电开机、调试设备,按用户要求配置参数,确保设备能接入用户业务系统并正常使用。

(5)设备打包前,供应商需检查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并和用户登记确认。 (略) 区拆包安装完成后,供应商需要确保设备的状态能和搬运前的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则恢复到打包前设备状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供应商承担。

(6)本次搬迁服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合同签订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本次报价包含设备打包、运输、人工搬运、拆包、上架或者上桌面、再安装、技术调试、复原、维护等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

(7)供应商需要保证所有设备搬运过程中的数据安全,任何盗取数据、数据泄密的行为都不被允许,且#方会追究因供应商数据泄密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8)供应商需对参与此项搬迁工作的所有员工购买社保,实施前需要提交员工名单给#方核实。

(9)搬迁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台)

电脑(主机+显示器)

300

显示器

17

笔记本电脑

15

服务器

3

触摸工控一体机

7

打印机或多功能一体机

181

扫描仪

11

社保读卡器或身份证读卡器

13

不间断电源

2

投影仪

3

传真机

1

复印机

2

高拍仪

2

总计

557

注意事项:

本调研结果仅作为采购人在实施采购时的参考,请报名的供应商知悉。本调研结束后,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继续关注该采购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

(略) (略) (略) 区信息设备搬迁 (略) 场调研公告
18

日期: 2025-02-28 浏览量:


(略) (略) 现就“ (略) (略) (略) 区信息设备搬迁项目” (略) 内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信息设备搬迁项目。我院新综合大楼即将启用, (略) 区原有信息设备需搬迁至新大楼,现需采购搬迁服务。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发布日期起至2025年3月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及初步报价。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om ),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针对本项目技术方案对应的报价。

四、搬迁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对信息设备进行打包和标识,供应商需对设备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防震泡沫、木箱、防静电袋等),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供应商负责 (略) 区运输、搬运至用户指定场室。

(3)供应商负责打包设备的开箱、上架或者上桌面、安装设备所需的布线或接线工作。

(4)供应商负责设备通电开机、调试设备,按用户要求配置参数,确保设备能接入用户业务系统并正常使用。

(5)设备打包前,供应商需检查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并和用户登记确认。 (略) 区拆包安装完成后,供应商需要确保设备的状态能和搬运前的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则恢复到打包前设备状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供应商承担。

(6)本次搬迁服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合同签订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本次报价包含设备打包、运输、人工搬运、拆包、上架或者上桌面、再安装、技术调试、复原、维护等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

(7)供应商需要保证所有设备搬运过程中的数据安全,任何盗取数据、数据泄密的行为都不被允许,且#方会追究因供应商数据泄密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8)供应商需对参与此项搬迁工作的所有员工购买社保,实施前需要提交员工名单给#方核实。

(9)搬迁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台)

电脑(主机+显示器)

300

显示器

17

笔记本电脑

15

服务器

3

触摸工控一体机

7

打印机或多功能一体机

181

扫描仪

11

社保读卡器或身份证读卡器

13

不间断电源

2

投影仪

3

传真机

1

复印机

2

高拍仪

2

总计

557

注意事项:

本调研结果仅作为采购人在实施采购时的参考,请报名的供应商知悉。本调研结束后,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继续关注该采购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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