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略) 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积极践行“十六” (略) ,围绕水利年度重点工作,深入思考和探索法治水利 (略) 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略) 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坚决执行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所颁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的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其中的重大问题。
2.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一年来,局党委及党委理论学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党员大会、大禹论坛、公务员云讲堂等集中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坚持将依法行政、遵纪守法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确立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导向的用人机制。
3.全面贯彻执行普法责任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基本原则,深入学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节约用水条例》为核心宣传重点,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水利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水利法治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借助“读嘉”“嘉兴水利”等新媒体,扩大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二)坚持依法执政,坚决贯彻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
1.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持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任务,完善水行政执法协同机制,与综合执法部门共同研究会商,编制《综合执法领域管执联动事项分类清单(水行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协同能力。突出行业监管、源头监管,逐项界定职责边界,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汇聚监管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杜绝“无处罚,不检查”“只处罚,不检查”行为。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略) 上审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受理并圆满完成了91件行政审批任务。根据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及“大综合一体化”检查督查计划,开展11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共审核中介服 (略) (略) 平台123件。
3.加强水行政执法。 (略) 河湖监管实际和违法事件突出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 (略) 置机制(试行)》,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行业和源头监管,按照行政执法事项分类情况,形成执法协同联动机制,落实行刑衔接机制。深化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渣土、侵占河湖水域、破坏水工程、妨碍河道行洪排涝、违规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2 (略) (略) 水行政违法案件5项。
(三)强化法治实践,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1.完善水利法规体系。积极推动水利立法工作,加强水利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水利法规体系。针对水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制定和修订符合水利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规章。 (略) 政府规章《 (略) 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54号公布;《 (略) 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列入《 (略) 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二类项目。
2.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略)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略) 工业节水升效行动方案(2024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分别对《 (略) 河道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向市府办提出建议废止、宣布失效的意见。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规范本部门行政行为, (略) 场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学竞争审查办法》,成立审查工作机构,依据上位法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近两年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共清理存量文件73件,审查增量文件62件,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
4.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机制双轨并行。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职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略) 在日常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合法性审查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与此同时,深化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关键环节的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在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利法治队*建设还有待加强;二是水利法治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水利法治创新还不够深入。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水利法治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队*建设,加大对水利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专业培训、鼓励继续教育,并积极吸引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加入,以提高水利法治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注重提升现有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和法律应用水平,确保现有人员能够更好地适应水利法治工作的新要求。
(二)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水利法治工作规范化与透明度,着力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 (略) 站、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水利法治相关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监督,确保执法活动与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性。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与案件办理流程。制定并执行标准化的执法程序和案件管理流程,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能依法依规进行。
(三)推动水利法治创新。面对新时代水利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将进一步推动水利法治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做法包括加强研究和探索水利法治 (略) 径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水利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确保水利法治工作能够与时俱进,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略) 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积极践行“十六” (略) ,围绕水利年度重点工作,深入思考和探索法治水利 (略) 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略) 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坚决执行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所颁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的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其中的重大问题。
2.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一年来,局党委及党委理论学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党员大会、大禹论坛、公务员云讲堂等集中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坚持将依法行政、遵纪守法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确立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导向的用人机制。
3.全面贯彻执行普法责任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基本原则,深入学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节约用水条例》为核心宣传重点,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水利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水利法治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借助“读嘉”“嘉兴水利”等新媒体,扩大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二)坚持依法执政,坚决贯彻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
1.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持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任务,完善水行政执法协同机制,与综合执法部门共同研究会商,编制《综合执法领域管执联动事项分类清单(水行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协同能力。突出行业监管、源头监管,逐项界定职责边界,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汇聚监管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杜绝“无处罚,不检查”“只处罚,不检查”行为。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略) 上审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受理并圆满完成了91件行政审批任务。根据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及“大综合一体化”检查督查计划,开展11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共审核中介服 (略) (略) 平台123件。
3.加强水行政执法。 (略) 河湖监管实际和违法事件突出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 (略) 置机制(试行)》,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行业和源头监管,按照行政执法事项分类情况,形成执法协同联动机制,落实行刑衔接机制。深化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渣土、侵占河湖水域、破坏水工程、妨碍河道行洪排涝、违规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2 (略) (略) 水行政违法案件5项。
(三)强化法治实践,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1.完善水利法规体系。积极推动水利立法工作,加强水利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水利法规体系。针对水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制定和修订符合水利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规章。 (略) 政府规章《 (略) 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54号公布;《 (略) 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列入《 (略) 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二类项目。
2.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略)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略) 工业节水升效行动方案(2024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分别对《 (略) 河道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向市府办提出建议废止、宣布失效的意见。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规范本部门行政行为, (略) 场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学竞争审查办法》,成立审查工作机构,依据上位法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近两年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共清理存量文件73件,审查增量文件62件,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
4.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机制双轨并行。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职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略) 在日常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合法性审查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与此同时,深化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关键环节的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在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利法治队*建设还有待加强;二是水利法治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水利法治创新还不够深入。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水利法治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队*建设,加大对水利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专业培训、鼓励继续教育,并积极吸引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加入,以提高水利法治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注重提升现有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和法律应用水平,确保现有人员能够更好地适应水利法治工作的新要求。
(二)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水利法治工作规范化与透明度,着力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 (略) 站、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水利法治相关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监督,确保执法活动与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性。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与案件办理流程。制定并执行标准化的执法程序和案件管理流程,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能依法依规进行。
(三)推动水利法治创新。面对新时代水利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将进一步推动水利法治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做法包括加强研究和探索水利法治 (略) 径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水利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确保水利法治工作能够与时俱进,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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