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金台山五重塔及廊亭桥亮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C-2025-011)
项目 (略) :陕西省, (略) ,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安县金台山五重塔及廊亭桥亮化工程已由镇安县行政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镇安县住房和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镇安县金台山五重塔及廊亭桥亮化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安县金台山五重塔及廊亭桥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镇安县金台山五重塔及廊亭桥亮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3 财务状况: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3.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3.10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五大员信息);
具有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 拟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3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3 月 06 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丹凤 (略) 下段;
3.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镇安县鼎力国际3号楼6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镇安县鼎力国际3号楼603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20元
采购需求:镇安县金台山五重塔及廊亭桥亮化工程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报名企业缴纳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2份)。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安县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镇安县永乐 (略) 51 号
联 系 人:刘美涛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 (略)
地 址: 丹凤 (略) 下段
联 系 人: 张娅兰
电 话: 0914-(略)
电 子 邮 件: *@*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