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修理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 (略) (略) 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 (略) (略) 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 (略) (略) 铁路设备委外修理采购工作指南》、《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修理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对采购人的26辆GCY-300Ⅱ型、JW-4G型轨道作业车的车轴齿轮箱进行拆解检查探伤,更换伤损配件。费用以维修工时费进行结算。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4.外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进行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对发现的车轴齿轮箱故障,由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配件,承揽商负责更换伤损部件。
5.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如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承揽商具备专业维修能力,并出具所承揽项目近三 (略) 内部该项目业绩相关证明。
(3)不存 (略)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 (略) 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4)承揽商2022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022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5)承揽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承 (略)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http://**)。
三、采购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所有承揽商只有一次报价。
2.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5日18:00。承揽商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附件一。
3.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承揽商在公示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 (略) (略) (略) 36号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自轮运转科,收件人方工(略)。
4.超出公示期报价或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本次采购不足三人报价则进 (略) 理,重新发布公开询价采购公示,原报价人有效。再次采购不足三人报价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揽商。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外包资质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报价人报价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六、相关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工作标准:
(1)执行《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作业车使用保养说明书》相关规定中关于车轴齿轮箱的质量标准,对车轴齿轮箱进行拆解检查探伤,对发现的故障如实向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资料共同核对后,由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配件,承揽商负责更换伤损配件。检修完毕后,确保车辆能正常运转,并确保在质保期内不因为漏检漏修而发生设备故障。
(2)承揽商检修过后的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影响轨道作业车运行安全、功能和性能的车 (略) 事故,承揽商承担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将轨道作业车检查、检验合格。
2、工作要求:
(1)承揽商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能按高铁基础设施段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道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修理业务。
(2)承揽商应以自身的技术力量及设备,按照承检修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的原出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独立完成工作。未经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同意,承揽商不得将承揽的整体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承揽商应指派数量足够、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轨道作业车现场进行检查、维修。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和承揽商各自指派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3、验收标准及方法:
(1)拆解检查探伤完毕后,由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和承揽商按检修项目逐辆实施验收。
(2)验收前承揽方应向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时的工程照片,提供车辆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发现故障的照片信息、更换部件的照片信息,更换下来的部件交由南宁高铁基础 (略) 理。
(3)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时,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有权拒绝接收和付款。对质量是否符合相约定标准产生争议时南宁高铁基 (略) 工务部、供电部进行鉴定,如产生费用,则相关费用有承揽方承担。
承揽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检修后凭验收单进行结算,2025年所产生的费用需在本年度开票结算。如因承修方原因导致费用无法在本年度进行清算,由承修方承担相关责任。
八、其他要求
1.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揽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损坏配件。
2.发现检修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承揽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
3.在南宁高铁基础设施 (略) 域开展检修保养作业时,必须遵守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安全、消防、综治、反恐、环境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影响到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4.承修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九、相关信息
本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所有,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 (略) 进行发布(http://**)
项目咨询:
方工 电话:0771-(略)
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
日期: 2025年2月28日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 (略) (略) 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 (略) (略) 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 (略) (略) 铁路设备委外修理采购工作指南》、《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修理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对采购人的26辆GCY-300Ⅱ型、JW-4G型轨道作业车的车轴齿轮箱进行拆解检查探伤,更换伤损配件。费用以维修工时费进行结算。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4.外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进行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对发现的车轴齿轮箱故障,由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配件,承揽商负责更换伤损部件。
5.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如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承揽商具备专业维修能力,并出具所承揽项目近三 (略) 内部该项目业绩相关证明。
(3)不存 (略)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 (略) 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4)承揽商2022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022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5)承揽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承 (略)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http://**)。
三、采购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所有承揽商只有一次报价。
2.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5日18:00。承揽商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附件一。
3.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承揽商在公示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 (略) (略) (略) 36号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自轮运转科,收件人方工(略)。
4.超出公示期报价或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本次采购不足三人报价则进 (略) 理,重新发布公开询价采购公示,原报价人有效。再次采购不足三人报价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揽商。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外包资质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报价人报价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六、相关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工作标准:
(1)执行《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作业车使用保养说明书》相关规定中关于车轴齿轮箱的质量标准,对车轴齿轮箱进行拆解检查探伤,对发现的故障如实向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资料共同核对后,由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配件,承揽商负责更换伤损配件。检修完毕后,确保车辆能正常运转,并确保在质保期内不因为漏检漏修而发生设备故障。
(2)承揽商检修过后的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影响轨道作业车运行安全、功能和性能的车 (略) 事故,承揽商承担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将轨道作业车检查、检验合格。
2、工作要求:
(1)承揽商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能按高铁基础设施段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道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修理业务。
(2)承揽商应以自身的技术力量及设备,按照承检修轨道作业车车轴齿轮箱的原出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独立完成工作。未经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同意,承揽商不得将承揽的整体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承揽商应指派数量足够、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轨道作业车现场进行检查、维修。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和承揽商各自指派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3、验收标准及方法:
(1)拆解检查探伤完毕后,由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和承揽商按检修项目逐辆实施验收。
(2)验收前承揽方应向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时的工程照片,提供车辆车轴齿轮箱拆解检查探伤发现故障的照片信息、更换部件的照片信息,更换下来的部件交由南宁高铁基础 (略) 理。
(3)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时,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有权拒绝接收和付款。对质量是否符合相约定标准产生争议时南宁高铁基 (略) 工务部、供电部进行鉴定,如产生费用,则相关费用有承揽方承担。
承揽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检修后凭验收单进行结算,2025年所产生的费用需在本年度开票结算。如因承修方原因导致费用无法在本年度进行清算,由承修方承担相关责任。
八、其他要求
1.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揽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损坏配件。
2.发现检修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承揽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
3.在南宁高铁基础设施 (略) 域开展检修保养作业时,必须遵守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安全、消防、综治、反恐、环境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影响到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4.承修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九、相关信息
本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所有,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 (略) 进行发布(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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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工 电话:0771-(略)
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
日期: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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