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院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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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院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 (略) 25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省级自然资源厅及以上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 (略) 2520室。

方式:本项目可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宏 (略) 2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61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傅文博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 (略)

账号:*0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文博

电话:024-*

辽宁宏 (略)

2025年2月28日

项目概况:(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 (略) 25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常压储罐基础沉降检测委托技术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省级自然资源厅及以上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 (略) 2520室。

方式:本项目可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宏 (略) 2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61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傅文博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 (略)

账号:*0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文博

电话:024-*

辽宁宏 (略)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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