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_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 (略) 石 (略) (略)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 (略) 石 (略) (略)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cqcs-*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服务内容:国 (略) 石 (略) (略)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和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5年3月5日19:30(北京时间),到石 (略) (略) 办公楼四楼404室( (略) (略) 116号)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磋商,各供应单位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邮寄或递交至国 (略) 石 (略) (略) 办公楼四楼404室( (略) (略) 116号)。联系人:晏树新(收),联系电话:0993-*。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注: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至指定的地点,在此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一律被拒绝。
  磋商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方式:不见面方式磋商
  磋商地点:国 (略) 石 (略) (略)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 (略) 石 (略) (略)
  采购联系人:晏树新
  联系电话:0993-*
  地址: (略) (略) 11 (略) (略)
  项目联系人:沙娅·沙坦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1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国 (略) 石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文档附件
_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 (略) 石 (略) (略)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 (略) 石 (略) (略)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cqcs-*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服务内容:国 (略) 石 (略) (略) 办税服务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和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5年3月5日19:30(北京时间),到石 (略) (略) 办公楼四楼404室( (略) (略) 116号)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磋商,各供应单位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邮寄或递交至国 (略) 石 (略) (略) 办公楼四楼404室( (略) (略) 116号)。联系人:晏树新(收),联系电话:0993-*。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注: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至指定的地点,在此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一律被拒绝。
  磋商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方式:不见面方式磋商
  磋商地点:国 (略) 石 (略) (略)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 (略) 石 (略) (略)
  采购联系人:晏树新
  联系电话:0993-*
  地址: (略) (略) 11 (略) (略)
  项目联系人:沙娅·沙坦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1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国 (略) 石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文档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