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 | 数量 | 单位 | 工作职责 |
1 | 集中扫描服务 | 4 | 人 | (略) 审判、执行以及行政档案材料的电子化扫描服务 |
1.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1.1.立案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
1. 直接窗口立案。窗口接收当事人递交的起诉立案材料的登记、核对,整理,扫描工作;扫描后提交智能编目,生成材料二维码,同时将立案起诉材料及材料二维码提交立案登记人员。
2. (略) 环境立案。立案庭将收集整理完的起诉立案材料通过云柜或线下交予材料收发员,由材料收发员进行分发,完成纸质材料集中扫描服务。
1.2 补充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
1.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通过EMS邮寄补充材料,业务庭通过云柜或线下交予材料收发员,材料收发员进行分发电子化工作,电子化后提交集中式智能编目,生成材料明细清单。电子化的材料经法官审核确认后归入电子卷宗,纸质材料经材料收发管理员存入云柜。
2. 在庭审中,依托电子卷宗展示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当事人当庭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或签字笔录等,开庭结束后可以由书记员通过云柜流转或直接提交给材料收发人员,经分发扫描后,纸质材料经材料收发管理员存入云柜。
2.服务操作管理系统
为了满足采购人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需求,供应商需自己提供服务对应的操作管理系统。
(一)、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
系统需实现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包括材料整理、应用效能分析、审判案件材料收转、执行案件材料收转等常用功能。
1.材料整理:通过标注编目和材料维护两种手段对材料进行智能编目、分类整理,并可生成含材料二维码信息的材料清单
2.应用效能分析:能体现材料收转系统应用效能,提供每天材料收转数据的统计分析,能体现每日的扫描、编目情况,各环节时间节点信息。
3.审判案件材料收转: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当事人起诉提交材料接口,获取相关立案起诉材料信息。审判流程系统中材料关联立案后,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立案案号反馈接口,将正式立案案件的案号、承办人等信息反馈材料集中收转系统,对应材料集中收转系统会将卷宗材料推送给电子卷宗。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立案结构化数据接口,获取诉状材料中当事人等结构化信息,为审判收案进行自动识别提取。
4.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实现诉讼材料收转管 (略) 现使用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从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并将扫描执行相关材料推送到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材料的自动入卷,为执行法官办案提供便利。
(二)、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
系统需将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经过文档化、数据化、 (略) 理,并能上传到 (略) (略) (提供截图)。
1.卷宗管理:
(1)证据材料:含卷宗思维导图、证据材料制作、卷宗材料智能入卷、卷宗材料的编辑维护、转其他案件等功能。
(2)法律文书:包含文书纠错、文印、文书报批、申请签章、自动签章等功能。
(3)电子阅卷:包含卷宗检索、阅卷笔记、材料属性、文书审批流程跟踪等功能。
(4)原审卷宗:包含原审电子卷、原审影像卷、原审档案卷,可进行预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2.卷宗应用:
(1)司法公开:
一是司法公开分类管理:包含待办理、已公开、不公开、批量公开等功能。
二是司法公开步骤:包含当然公开、审查公开、撤回公开、重新公开等功能。
三是系统应提供自学习功能不断提升卷宗材料公开属性自动设别的正确率。
(2)司法送达:
一是能显示每份电子卷的送达情况,可跟踪到具体的送达进度。
二是系统应按照送达状态分类展示对应的电子卷,送达状态包括:待送达、送达中、已送达。
三是待送达文书中,应支持手动设置受送达人及不送达原因,可一键发起送达。
四是针对已发起的送达文书,可允许用户手动取消送达。
五是批量送达:为了便于法官集中办理送达事项,提供左侧案件列表,右侧卷宗送达的批量案件送达办理功能。
(3)法律文书:系统提供对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拟稿、定稿、完稿三个阶段进行统一管理,区分每个阶段可以执行的操作;提供批量管理法律文书功能,便于法官对其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4)案件信息智能回填:支持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结案信息自动回填。
3.影像卷管理:
(1)影像卷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管理功能,可生成、增加、删除、分册、导入目录功能,并支持自动检查删除空目录及目录起止页检查功能。
(2)影像文件管理:包括浏览、引入、扫描、替换、生成封面、生成页码、页码检查、挂接目录、删除、打印、下载等功能。系统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生成、备考表生成功能,支持根据目录及文件的页码,实现扫描材料自动挂接到对应目录功能。
(3)影像卷检索:可根据影像卷目录关键字检索目录,并自动定位到相应档案目录。
(4)影像卷显示:转档案整理卷的文件编码后,浏览档案整理卷时,文件右上方需要显示电子页码。
3.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要求
需建立健全法 (略) 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
3.1项目组织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和部署实施等工作,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供应商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工作。要求供应商要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措施,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
(1)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项目经理、扫描服务岗;驻现场人员不少于4人,项目经理1人(不驻点),驻 (略) 方管理;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协调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及实施等方面工作。
(4)本项目服务人员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 (略) 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 (略) 的规章制度;
(5)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材料, (略) 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 (略) 的保密规定, (略) 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 (略) , (略) 管理人员的许可 (略) 信息系统、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3.2人员组织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 (略) 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 (略) 的规章制度;
(2)服务人员需具备系统软件使用能力;
(3)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资料, (略) 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 (略) 的保密规定; (略) 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 (略) ; (略) 管理人员的许可 (略) 信息系统、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3.3时间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源配备及开展服务工作。服务开始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试运行之前应完成的工作如下:
(1)完成所有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培训及上岗;
(2)完成系统调试及上线工作;
3.4 安全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 (略) 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 (略) 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 (略) 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院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 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供应商工 (略) 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 (略) 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 (略) 方批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 供应商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 (略) 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 (略) 域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服务人员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8) 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 (略) 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5 服务要求
(1) 上班时间: (略) 方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
(2)供应商工作人 (略) 方规定或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院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并收 (略) 方场所证件。
(3)供应商需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
二、商务部分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每月工作完成情况按月支付。
★4、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以采购人为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拟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服务支持:
(1)热线支持:5*24小时响应为法 (略) 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服务和电话支持。
(2)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备份(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备 (略) 上递交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注: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依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后附格式)。供应商递交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4、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