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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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投标材料。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要求

1.具体要求、报价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提供报价清单内容包含人工费、后期制作、税费等一切所需支付的费用。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采购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本项目合同期:一年。

三、费用结算

单次服务执行及验收完毕后,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 (略) 方后2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书;(见附件)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 (略) (略) (略) 602 (略) 6号楼二 (略) 办公室。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

七、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院内、 (略) 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2025年2月28日

摄影摄像需求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投标材料。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要求

1.具体要求、报价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提供报价清单内容包含人工费、后期制作、税费等一切所需支付的费用。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采购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本项目合同期:一年。

三、费用结算

单次服务执行及验收完毕后,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 (略) 方后2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书;(见附件)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 (略) (略) (略) 602 (略) 6号楼二 (略) 办公室。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

七、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院内、 (略) 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2025年2月28日

摄影摄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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