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灵智造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招标公告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图灵智造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住所 | 广东省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陈栋 | 成立日期 | 2023-06-30 | ||||||||||||
注册资本 |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MACNUHXN8L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0 | ||||||||||||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1 | 上海图灵智 (略) | 1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199.# | 净利润 | -199.# | ||||||||
资产总额 | 12.# | 负债总额 | 212.# | ||||||||
所有者权益 | -199.#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2025-01-31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计 | 40.# | 负债总计 | 220.# | ||||||||
所有者权益 | -179.# | - |
新增资本拟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方式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4、意向投资方应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5、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需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单个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元。2、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增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上海联交所提交投资意向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元保证金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保证金以到上海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其在登记投资意向时所报价格和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意向投资方按增资协议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款支付到增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上海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 (略) 径无息退还。4、意向投资方登记投资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3)接受增资人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4)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其进行尽职调查(6)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6、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同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符合本公告“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2)全力配合增资人展开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需要展示相关证明文件; (3)认可融资人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4)接受原股东对增资人的法人治理架构的设置安排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人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等;(5)同意增资人根据投资人认购情况确定最终认购股权比例。 |
信息披露期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增资人成立时间未满三年,无法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公告披露增资企业2024年2月审计报告年初数。 |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图灵智造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住所 | 广东省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陈栋 | 成立日期 | 2023-06-30 | ||||||||||||
注册资本 |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MACNUHXN8L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0 | ||||||||||||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1 | 上海图灵智 (略) | 1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199.# | 净利润 | -199.# | ||||||||
资产总额 | 12.# | 负债总额 | 212.# | ||||||||
所有者权益 | -199.#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2025-01-31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计 | 40.# | 负债总计 | 220.# | ||||||||
所有者权益 | -179.# | - |
新增资本拟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方式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4、意向投资方应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5、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需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单个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元。2、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增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上海联交所提交投资意向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元保证金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保证金以到上海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其在登记投资意向时所报价格和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意向投资方按增资协议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款支付到增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上海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 (略) 径无息退还。4、意向投资方登记投资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3)接受增资人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4)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其进行尽职调查(6)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6、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同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符合本公告“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2)全力配合增资人展开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需要展示相关证明文件; (3)认可融资人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4)接受原股东对增资人的法人治理架构的设置安排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人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等;(5)同意增资人根据投资人认购情况确定最终认购股权比例。 |
信息披露期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增资人成立时间未满三年,无法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公告披露增资企业2024年2月审计报告年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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