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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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 (略) 恒泰 (略)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NF-GK-2025-CG-0002-1

项目名称: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标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租用抑尘雾炮车 (略) 域喷雾抑尘和冲洗作业。

完成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 (略) 南丰 (略) 、南丰大道、204国道(南丰段)、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25年3月3 日至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http://**:280/TPBidder/)”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 (略) (略) (略) 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略); (略) (略) (略) 民服务 (略) 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略))

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 (略) 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 (略) 客服热线:400-998-0000

4.售价: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加密文件通过“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http://**:2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可通过“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8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不见面开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略) 《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答疑时间为2025年3月 8日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4.只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上传,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

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http://**:280/TPBidder/)”首页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计取。

七、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略) 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2,联系电话:0512-(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0512-(略)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 (略) 恒泰 (略)

地址: (略) 杨舍 (略) 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略)燕静,联系电话:0512-(略)

              张家 (略) 恒泰 (略)

                       2025年2月28日

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 (略) 恒泰 (略)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NF-GK-2025-CG-0002-1

项目名称: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标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2025年南丰镇租用大功率雾炮车喷雾抑尘服务项目,租用抑尘雾炮车 (略) 域喷雾抑尘和冲洗作业。

完成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 (略) 南丰 (略) 、南丰大道、204国道(南丰段)、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25年3月3 日至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http://**:280/TPBidder/)”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 (略) (略) (略) 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略); (略) (略) (略) 民服务 (略) 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略))

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 (略) 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 (略) 客服热线:400-998-0000

4.售价: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加密文件通过“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http://**:2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可通过“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8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不见面开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略) 《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答疑时间为2025年3月 8日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4.只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上传,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

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 (略) 限额以下(国企采购) (略) (http://**:280/TPBidder/)”首页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计取。

七、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略) 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2,联系电话:0512-(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0512-(略)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 (略) 恒泰 (略)

地址: (略) 杨舍 (略) 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略)燕静,联系电话:0512-(略)

              张家 (略) 恒泰 (略)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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