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等项目消防设施现场评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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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等项目消防设施现场评定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河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等项目消防设施现场评定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等项目消防设施现场评定采购。

2.2 建设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3 采购范围:完成项目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项目二:西职工公寓生活服务楼、职工餐厅、10KV配电工程及两间门卫房消防设施现场评定、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及评定报告出具等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评定、专家评审、人工、材料、差旅及各种税费及完成项目消防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等)。

2.4 质量要求:消防评定服务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取得郑州 (略) 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消防相关情况说明”。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2.6 预算金额:(略)元(含税)。

三、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

(2)需在应急管理部 (略)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登记备案;

(3)需提供至少一项面积为(略)平方米及以上相关业绩(业绩包含:同一项目的消防评定合同、评定报告、专家论证意见、“消防相关情况说明”)。根据各地要求手续名称可不一致但内容需相似。

3.2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已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3.5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 (略) 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串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被列入河 (略)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提供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 年 2 月 28 日至2025年 3 月 5 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63.com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需上传报名资料扫描件:

4.2.1 营业执照;

4.2.2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 (略) 招标采购系统》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 (略)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邮 编:(略)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71-(略)

传 真:0371-(略)

七、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 (略) 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略)

河 (略)

2025年 2月 28 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河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等项目消防设施现场评定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等项目消防设施现场评定采购。

2.2 建设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3 采购范围:完成项目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项目二:西职工公寓生活服务楼、职工餐厅、10KV配电工程及两间门卫房消防设施现场评定、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及评定报告出具等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评定、专家评审、人工、材料、差旅及各种税费及完成项目消防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等)。

2.4 质量要求:消防评定服务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取得郑州 (略) 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消防相关情况说明”。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2.6 预算金额:(略)元(含税)。

三、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

(2)需在应急管理部 (略)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登记备案;

(3)需提供至少一项面积为(略)平方米及以上相关业绩(业绩包含:同一项目的消防评定合同、评定报告、专家论证意见、“消防相关情况说明”)。根据各地要求手续名称可不一致但内容需相似。

3.2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已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3.5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 (略) 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串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被列入河 (略)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提供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 年 2 月 28 日至2025年 3 月 5 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63.com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需上传报名资料扫描件:

4.2.1 营业执照;

4.2.2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 (略) 招标采购系统》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 (略)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邮 编:(略)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71-(略)

传 真:0371-(略)

七、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 (略) 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略)

河 (略)

2025年 2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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